理责,理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天全县按照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强化党委主体、主动、主责意识,强调纪委肩负的监督责任,相互协调、共同促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升执行力,服务灾后重建。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突破口,将7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到14位县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31个牵头单位、15个乡镇和47个责任单位,明确了责任主体、具体分工、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
落实,层层贯彻落实“两个责任”。县委常委会集中学习省委“两个责任”的意见,及时传达了全市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县委常委带头分析查找“两个责任”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委(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签订责任书,切实将“两个”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县纪委对牵头或参与的95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调整,取消或不再参与68个,保留27个,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搞好监督执纪问责。
执纪,严查快查违纪违规案件。坚持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为主,积极争取县委、政府支持和各部门配合,建立违纪违规案件信息沟通机制,多渠道收集案源, 1-6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办各类案件10件10人,其中乡镇部门立案5件。查出 “小金库”1个,涉及金额500余万元。对县农业局局长涉嫌严重违纪进行了立案查处,在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增强了震慑力。
正风,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结合天全实际,深入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活动,转作风、提效能、优环境、促发展。一手抓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重点部门(单位)在灾后恢复重建中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方案》,全县15个涉及灾后恢复重建乡镇排查单位风险点150余个,发改、财政、审计、交通、水务、国土、住建、教育、卫生等10余个灾后重建重点单位排查单位风险点170余个。一手抓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开展明查暗访20余次,抽查暗访乡镇、部门60余个,查处违纪违规行为3起,党内警告1人,行政警告1人,诫勉谈话4人,并在全县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查处一起破坏经济发展软环境的案件,给予纪律处分1人。对在经济发展软环境群众满意度测评中对排名最后的两个单位启动了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