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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邑:严肃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信息来源:天全县      发稿作者:超级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年5月2日     查看1284次    
    “如果您到职能部门办事,遭遇工作人员态度冷硬、推诿扯皮、久拖不办,都可以向我们反映。”近日,“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流动接访点出现在四川省大邑县街头,该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向群众收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线索。

  为进一步强化干部作风建设,大邑县制定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实施细则,明确在工作中担当不足、作风不实、履职不力、协同不够,导致工作贻误或造成不良影响的12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情形。其中,不仅要对职责范围内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级督办整改事项、公开承诺事项置之不理,久拖不办,被群众举报查实或造成不良影响等直接关系群众冷暖的问题问责,还将对进取意识不足、工作标准不高、业务能力不强,面对困难和矛盾瞻前顾后、推诿扯皮、消极怠工、得过且过、贻误工作或造成不良影响等懒政情形“亮剑”。

  “我们希望通过亮出问责利剑,倒逼干部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强化‘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大邑县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细则》适用范围涵盖全县各(乡镇)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县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及工作人员,以及经授权或委托具有行政管理、公共服务职能的人员,明确对领导班子采用约谈告诫、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等4种问责方式;对个人采用约谈告诫、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停职检查、调整工作岗位、免职或责令辞职等7种问责处理方式。

  同时,实施细则还构建了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目标督查、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五级联动的问题线索来源机制,明确问题线索来源由县纪委监委、乡镇纪委或部门纪检组两级纪检监察机构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处置。截至目前,大邑县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情形开展谈话提醒61人次,问责6件12人。(成都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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