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与天全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分别在县委和市纪委、市监察委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监察两项职能,对县委负责。主要职责:
1、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和监察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党的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政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2、检查县政府所辖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县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3、受理全县党员、党组织和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及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控告、检举。
4、调查处理党员、党组织和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及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党纪政纪行为。
5、受理全县党员、党组织和国家公务员及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其组织和主管行政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及党规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6、党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