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群众匿名反映范成红利用工作之便违规办理范成琼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问题。经查,2013年6月,经雅安市残联批准,天全县残联向范成红大姐范成琼填发了《残疾人证》,登记为肢体二级残疾,有效期十年。2015年2月转发的《关于做好困难成年重度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川民发﹝2015﹞37号),符合持有二代残疾证、肢体残疾一级或二级、年龄18周岁以上、申请人无超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固定收入等条件的,可以个人名义单独申请低保。2016年6月,永安村村民代表民主评议,新华乡审核公示。2017年8月,经县民政局党委会批准,将其纳入低保范围。2014年9月,范成琼儿子购置了一台小型挖掘机,该挖掘机价值已超过本地月低保24倍,根据县民政局转发的《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等三个规程(天民发﹝2017﹞44号)规定,范成琼不能再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2017年11月,县民政局取消了范成琼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范成琼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以及调整出低保符合相关政策和程序规定,该问题反映不实,予以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