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监督执纪 > 监督执纪
高县:被“置换”的危房改造指标
信息来源:天全县      发稿作者:超级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年6月17日     查看1746次    

image038.jpg

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对该案开展“回头看”(吴鳌均  摄)


“作为村干部,要一心一意为老百姓办事情,不应该存有一点私心,我为自己犯下的错误感到深深的愧疚和自责……”近日,宜宾市高县胜天镇德利村主任谢成伍,在面对镇纪委的案件回访教育时后悔地说到。

究竟是什么事让谢成伍感到如此后悔?这源于群众到纪委的一次咨询。

“同志,我想咨询一个问题,用以我的名义申请下来的危房改造补助金可以拿给其他人享受吗?”2018年12月的一个下午,高县胜天镇德利村2组村民刘某来到高县纪委监委信访接访点,咨询这个藏在他心中很久的疑惑。

“你申请的补助金为什么要拿给其他人享受?”他的话引起了该县信访室干部刘文婷的注意,预感到背后很可能存在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仔细询问并做好接访登记后,刘文婷立即向领导汇报了这起接访。随即,该问题线索转交给胜天镇纪委进行办理。

收到问题线索后,胜天镇纪委立即开展了核查。

经了解,2015年,刘某准备新建住房,于是先后两次找到了村主任谢成伍咨询有没有建房补助。谢成伍声称现在没有危房改造补助指标,不过可以先去他家把旧房子照相留存,等以后有机会了再帮他争取。之后,刘某觉得争取无望,也就没有再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前往浙江务工。

2016年下半年,刘某突然接到电话,其小学同学谢志刚称要借他的名字申请危房改造指标,希望他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刘某想到自己和谢志刚的关系特别好,反正自己也申请不到指标,没仔细考虑就把户口簿、银行账号等资料拍照发给了谢志刚。

谢志刚是谁?为什么要用别人的资料申请危房改造指标?

通过进一步调查走访了解到,谢志刚不是别人,正是谢成伍的堂哥。国家政策规定,家中有车有房的不能申请危房改造补助。当谢志刚向堂哥谢成伍提出要申请危房补助时,谢成伍明知谢志刚一家在经营货车,并不符合危房改造的条件,却以谢志刚与刘某是“铁哥们儿”的关系,打起了“歪主意”。他授意谢志刚与刘某协商,借刘某之名向村上申报农村危房改造指标。在得到刘某的资料后,谢成伍利用职务之便以刘某的名义完善了申报资料,经村民民主评议、公示后,与本村其他15户农户一并按照程序逐级申报。

2017年6月和2018年1月,刘某先后两次共计获得危房改造资金1万元。根据与谢志刚的约定,刘某将钱全部转交给了谢志刚。谢志刚变相享受了危房改造资金。

2018年底,刘某务工回家,听了危房改造的政策宣传,觉得不对劲,于是就有了去县纪委监委咨询的一幕。

谢成伍作为村主任,不正确履行职责,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执行政策走样,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利益。2019年1月24日,高县胜天镇纪委给予谢成伍党内警告处分。同时,胜天镇纪委追缴了谢志刚违规享受的补助资金1万元,并退还给了刘某。

至此,刘某所要咨询的问题终于水落石出。(作者:程思  吴鳌均)

              
   上一篇: 渠县:合同“变脸”的背后
   下一篇: 广元市利州区:一碗“提醒茶” 喝掉干部心中“小九九”
主办单位:中共天全县纪委 天全县监察委员会
蜀ICP备19005448号
廉政天全公众号
.MSSQL版本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