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纪委监委办案人员讨论巴塘金融机构违纪违法案(邓仕勇 摄)
2018年9月,四川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在甘孜州巴塘县开展扶贫专项巡视时向甘孜州纪委监委反馈了一条“巴塘信用联社在扶贫领域资金中存在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甘孜州纪委监委庚即组成调查组赴巴塘县开展调查,一桩金融领域漠视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随之浮出水面。
扶贫小额贷款,主要用于贫困群众发展产业,建立合作社等方面,对于增强贫困群众自身“造血”功能和增收致富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直接关乎贫困群众能否脱贫的问题。然而巴塘金融机构放款之初就把如何收回本息、维护单位权益的“公心”摆在了最重要的位置,全然不顾国家金融扶贫政策和能否解决群众产业资金的问题,想方设法把扶贫小额贷款“拿回来”,完全脱离扶贫贷款“助力脱贫”的初衷。
“群众发展意识淡薄,资金贷出去容易收回来难,银行机构也是出于维护单位利益、减轻收款压力考虑”,巴塘信用联社相关负责人表示,一开始初衷是为了保障贷款群众征信不受影响、业务正常经营,然而对国家金融扶贫政策的不熟悉和对脱贫攻坚工作认识的不到位,最终在没有考虑贫困贷款群众权益的情况下,演变为集体决策“提前收息”。经调查,截止2018年10月,该信用联社违规提前收取扶贫贷款利息100余万元。
“作为企业以经营盈利为目的,维护自身利益无可厚非,但把自身利益的维护凌驾在损害群众权益的基础上,这样的变了质的“公心”实质上就是政治认识不到位,缺乏大局意识的具体表现”,甘孜州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宁凯指出。
政策没有要求还,提前收了怎么办?放“小金库”。这样的方式成为了甘孜州巴塘县金融机构的普遍做法。提前收息不符合规程,无法提前还息,就只能放在小金库,专人看管,这看似安全可靠的方式,孰不知煎熬着、诱惑着这一群看管者,为内部人员滋生贪腐提供了土壤。望着大额“机动”资金,“借鸡生蛋”、“过手沾油”的机会就摆在面前,原则信念不坚定的人往往就会滋生邪念,动歪脑筋。巴塘县信用联社金融中心副经理丁真、客服经理王扎西就盯上了这个看似好动用的“大蛋糕”,利用看管资金的便利,先后将提前收息的近100万元挪作他用,或借贷、或自用。
据了解,“提前收息”绝非个案,调查组还同时发现巴塘县其他金融机构也存在违规提前收取300余户扶贫贷款利息160余万元的事实。甘孜州纪委监委对巴塘县金融行业违纪违规行为严肃查处整治,因违规提前收取扶贫小额贷款利息和挪用公款,6人被党纪政务处分,3人被组织处理,对2名涉嫌犯罪人员立案调查,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巴塘县金融机构违纪违法案,涉案人员职业道德严重缺失,把手中的职务权力当成了为自己谋取利益的工具,单位主要领导对业务不熟悉和对国家金融扶贫政策的麻木无知,是酿成此案的关键”,巴塘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魏国权介绍到。
巴塘金融案发后,全州金融银行机构开始清理自查工作,一方面对国家金融政策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大清查,纠正处置违规执行的问题;另一方面积极开展员工业务技能培训和以巴塘金融案为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持续加强金融行业职业道德操守和业务技能。目前,全州金融机构干部职工200余人先后赴省州廉洁教育基地和法纪基地开展警示教育6场次,依法依纪依规经营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2018年以来,甘孜州共计摸排扶贫领域资金问题线索1000余条,查办案件200余件300余人。马山棚虚报冒领产业扶贫资金、刘勇贪污挪用林补草补资金、李鑫贪污挪用生源地助学贷款、蒲洛桑挪用民政资金等等案件的办理和警示教育,起到了强烈的震慑作用。(作者:庆应飞 黄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