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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全县践行“三转”抓主业 强化建设铸铁军
信息来源:天全县      发稿作者:超级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年7月25日     查看2584次    

2014年,天全县纪委监察局按照按照中央、省、市纪委的决策部署,明确职责定位,突出主业主责,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狠抓责任落实,努力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迈上新台阶。

转职能、理清职责抓主业。一是精简议事机构。县纪委监察局聚集中心任务,将不该牵头、不该参与的事项,坚决交还给责任部门。去年12月和今年6月先后两轮对县纪委牵头或参与的100余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调整,取消或不再参与68个,保留27个,让纪委干部真正从防邪、扶贫开发、扫黄打非等工作中抽身,避免出现职能“越位”、“错位”。在精简机构的同时,成立了正风肃纪办公室,廉政风险防控办公室,将工作重心转移到“惩处”、“监督”、“问责”上,重点抓好灾后重建监督检查、廉政风险防控、满意度测评、“四风整治”和案件查办等工作;二是整合执纪力量。坚持“术业专攻”,打破干部条块限制,将人员力量向执纪监督一线倾斜三是强化组织建设。通过理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排名,增强纪检干部激情;通过启动述责述廉、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 强力推进“两个责任”的落实。

转方式,强化监督重实效。一是创新“模式”。在监督检查上,注重发挥基层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作用,探索试行“三级联动”的监督模式,打破了“纪委全程监督”,让纪委监察不再“一竿子插到底”,而是履行监督之上的再监督作用,避免了纪委成为一些腐败行为的“挡箭牌”。二是注重“开头”。坚持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严格执行廉政谈话制度、新提拔干部廉政承诺和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杜绝苗头,打好免疫针。截止目前,查纠苗头性问题10余个,实施信访谈话9件,发出信访提醒函、监察建议书等9份;开展 “一对一”约谈129人,共有10余名新提拔干部主动报告了个人事项;三是力求“实效”。按照“三转”的要求,县纪委监察局将主要精力凝聚到强化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上来。2014年,委局推行全域办案, 1-6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办各类案件2020人,其中乡镇部门立案1616人,比2013年增长33%,查出 “小金库”1个,涉及金额500余万元。强化正风肃纪工作。开展了“三公”经费拉网式检查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清退违规发放各类补贴、值班费等207412.81元;腾退干部超标等办公用房使用面积4311平方米。狠刹“整酒风”,查处了4起违反规定操办酒席的行为,全县共减少整酒7500多起,节约各种整酒资金近2亿元。

转作风,增强素质铸铁军。委局制定完善了中心组理论和全体人员学习制度,立足学以致用,从工作实际出发,采取定时集中学习、开办纪检监察干部知识大讲堂、开设纪检干部书屋、开展了纪检监察干部职工“道德素养”、“纪律规章”、“业务技能”主题培训,着力增强干部能力素质。1-6月,县纪委监察局已组织集中学习10余次,集中专题讨论6次,举办纪检监察干部知识大讲堂4期,并着力打造出“421”干部培训新模式。先后制定下发了《中共天全县纪委天全县监察局印发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纪检监察干部重建工作纪律》等系列制度,以制度管人,同时强化监督问责,严防“灯下黑”。 全县158名纪检监察干部率先作出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不出入“私人会所”的书面承诺。积极践行“六项承诺”。并按照委局安排,深入开展“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和纪检干部下基层接访活动,融洽干群关系。

存在的问题:

1、上级部门对“三转”方面的指导和督促检查不够,出现区县在机构调整时无依据;

2、实现“三转”需要基层纪检监察队伍从事过财务、审计、金融、法律等工作的干部较少,整体专业素质需要提高,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但由于选人用人权不在纪检监察机关,难以选择合适的人员,在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建设和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中力不从心。

建议意见:

1、上级部门进一步加强对下级纪检机关的指导;

2、在加强地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组织建设的同时,可以先对现行双重领导体制予以进一步完善,如将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机构设置、干部管理和经费管理等重大权力上收到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纪检监察机关自行处理同级党委管理的干部的权限,将同级党委管理干部的立案决定权和重处分决定权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等,增强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3、要实现“三转”,回归主业,需要深化纪检监察体制创新。探索变现行体制为“垂直领导”体制是较为有效的途径。具体做法是:在中央层面,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仍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并受其监督。而在省级以下(包括省级)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则实行以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领导为主、同级党的委员会领导为辅的“双重领导”,建议可实行:一是纪委主要领导应由上级纪委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工资、福利、考核等与地方脱钩。二是纪委办公经费完全由上级部门统一拨付。三是案件查办上级为主,凡涉及领导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原则上只向上级汇报,同级党委领导不得干涉。四是提高党的纪检机关的规格。现在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纪委五套班子中,只有纪委低半格。同级纪委书记应享受正职级的待遇,使其对同级党委的监督能力基本到位。五是党委在决议重大事项时,纪委委员应列席党委全委会,纪委常委应列席党委常委会。重要人事任免,应设专栏供纪委填写意见。避免以个人对组织、纪委个别人对党委个别人的形式出现。同时,还要进一步研究适当扩大纪检机关的权限及确定纪检具体方式和案件查办程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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