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在公共场所实施佩戴口罩有关措施的通告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及四川省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加强公共场所管理,切断病毒的传播途径,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扩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在我市公共场所实施佩戴口罩的传染病防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宾馆、饭馆、旅店、酒店、招待所、咖啡馆、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五)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
(六)商场(店)、书店;
(七)候诊室、候车室、公共交通工具;
(八)其他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
二、职责分工
(一)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学校及其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防控措施的实施与监督工作;
(二)市综合执法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其监督管理范围内公共场所防控措施的实施与监督工作;
(三)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车站(汽车站、火车站)、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防控措施的实施与监督工作;
(四)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餐饮服务场所、集贸市场等场所防控措施的实施与监督工作;
(五)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商务酒店、旅店、商场、超市等场所防控措施的实施与监督工作;
(六)市文体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宾馆、酒店、公共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体育场馆及其监督管理范围内的公共场所、文化场所、旅游景点等场所防控措施的实施与监督工作;
(七)市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场所防控措施的实施与监督工作;
(八)市民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养老服务机构等场所防控措施的实施与监督工作;
(九)市其他部门和单位负责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各自领域防控措施的实施与监督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做好各自辖区防控措施的落实工作,并对本辖区落实情况予以检查。
三、实施要求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岗期间应当佩戴口罩。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控制措施实施的第一责任人。
各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在场所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佩戴口罩的提示,并要求进入其场所的顾客佩戴口罩,对未佩戴口罩进入场所者应当予以劝阻,对不听劝阻的人员市民有权监督和向相关主管部门举报,各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处理。阻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人员执行任务,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终止日期由雅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另行通告。
雅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 年 1 月 24 日
天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关于取消群众性文化活动、关闭公共文化场馆的公告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因人员聚集出现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文化和旅游行业特点,我局迅速响应县委、政府工作指示,对文化、体育、旅游行业相关工作第一时间进行了安排部署,取消了春节期间系列活动,关闭了A级景区和文化体育等公共场馆(所),现将有关事项再次公告如下:
一、取消春节系列文体活动
按照统一部署,原订于大年初一、初二及十五举行的“天全县庚子年民俗闹新春”系列活动已经取消。
二、暂时关闭公共文化体育场馆
天全县文化馆、天全县图书馆、天全县体育馆、红军纪念馆、电影院,各镇综合文化站等场馆(站)已经全部暂时闭馆(站),恢复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三、暂时关闭所有A级景区
从1月23日起,喇叭河景区、紫石关村景区已经全部暂时关闭,请广大游客暂勿前往,恢复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四、暂时关闭所有娱乐服务场所
全县各歌舞和游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网吧)已经全部暂时关闭,恢复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五、加强星级旅游饭店管理
全县各星级酒店饭店要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消毒液,对饭店内所有场所严格消毒;饭店工作人员必须配戴口罩,做好自身防护工作;要求客人也要配戴口罩;对入住酒店的客人进行体温测试,拒绝体温高者入内,一旦发现发烧者立即联系相关医院进行体检;对入住酒店的外地游客进行台账登记;在酒店大厅开展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宣传,通过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取消宴席预定和聚餐,实施人员信息日报制度。
六、加强旅行社服务网点管理
要求所有旅行社服务点全部取消赴武汉旅游团组。已不再出团或接团,妥善处理好游客行程调整和退团退费等合理诉求。
天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0年1月25日
天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暂停举办群体性聚餐活动和茶楼暂停营业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及四川省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避免人员聚集引发交叉感染,防止疫病传播扩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现要求如下:
从本日起,各乡(镇)、部门暂停举办各类群体性聚餐,已经预定了的一律退订并做好解释工作,私自承办的将严肃查处。茶楼暂停营业,做好消杀工作。
恢复时间另行通知。请各乡(镇)、部门认真落实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赓即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天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月25日
天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商品价格提醒告诫函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利益和良好价格秩序,现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依法合规经营,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配合政府做好市场保供稳价工作。
二、不得利用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囤货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不公平高价销售药品、口罩、消毒用品等商品。
三、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捆绑搭售其它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四、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实施垄断协议等排除、限制竞争的价格垄断行为。
五、不得捏造、散布谣言,哄抬价格,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六、行业协会及其他单位要加强自律,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联合涨价、操纵市场价格,积极引导企业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自本提醒告诫函发布之日起,有关经营者应高度重视,全面整治自身存在的不规范价格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处罚价格违法行为,并依法公开曝光。情节严重,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有关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监督举报电话12315或7393256进行投诉举报。
天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4日
四川广电网络启动应急响应
全力保障新型肺炎防疫权威资讯畅通
尊敬的用户:
为保障广大用户及时了解疫情防控权威实时信息,丰富假日文化生活,四川广电网络自即日起,启动应急响应。
1、保障权威信息畅通。凡是广电网络用户,无论是否缴费,只要正常接通广电机顶盒,开机即可收看包括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川台及市、区本地直播频道。免费期暂定从即日起至正月十五。公司客服热线24小时值守,凡遇不能正常接通电视信号的,均可致电96655,我公司客服、装维人员第一时间解决您家的收视问题。
2、汇聚权威信息和防控知识。为方便广大群众及时了解主流媒体权威资讯,四川广电网络互动电视将于1月26号上线疫情防控专区。汇集央视、四川省市电视台疫情防控动态新闻、疫情防控知识等,为用户提供及时、权威的疫情防控信息。
3、启动应急广播体系用于疫情防控。随时按有关部门要求,面向全省4万个行政村的“村村响”大喇叭播发实时信息和防疫知识。
四川广电网络敬告全省用户:如您家中不能正常使用广电机顶盒,可致电96655获得即时服务指导;如需上门服务,可以致电96655预约免费安装。
四川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25日
天全县交通运输管理局
关于暂停部分农村客运的通知
根据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实际需要,经请示县委政府同意,现决定将天全至思经、天全至鱼泉农村客运从2020年1月26日起暂停营运,恢复营运时间根据防控工作实际情况待定,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天全县交通运输管理局
2020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