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资金及时到位、管理规范、合理使用,天全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采取多种措施确保疫情防控资金用到实处。
第一时间督促县审计局和县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资金管理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必须加强疫情防控资金管理使用,突出重点、科学安排、合理规划制定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分配方案,优先安排用于医疗救治、设备和防控物资采购、疫情防控人员补助、应急处置等。及时审核相关支出,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建立疫情防控物资管理使用台账,并对相关分配使用情况及时公开公示,确保我县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使用安全、合规、有效。
明确要求县审计局切实履行审计监督与服务职责,关口前移,提前介入,加强与县财政局沟通,及时掌握全县疫情防控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做好资金的审计监督工作。
督促县财政局加强对防控资金支出情况的数据分析,对不合理的支出必须及时纠正和提醒。派驻组及时解答涉及关于防控资金使用的问题,确保防控防疫工作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