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收到社会各界捐赠款物有多少?是否对捐赠款物进行登记和公示?是否将捐赠款物按照轻重缓急及时发放到位……”
近日,天全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联合县审计局,充分利用“审计+纪检”合力监督模式,对县红十字会、县慈善会在疫情防控工作期间接收的社会捐赠款物管理和分配使用情况进行了跟踪督查。
检查组每到一处,都认真听取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介绍捐赠款物接收、管理、分配等工作开展情况,并查看捐赠款物管理台账、相关票据及公示情况等资料。经检查发现,存在部分捐赠款项拨付不及时等问题,检查组要求立即进行整改落实,确保社会捐赠款物使用合理有效、公开透明。
结合检查情况,检查组对检查单位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加强社会捐赠款物管理工作,对捐赠款物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并及时做好公开公示;二是要进一步健全和细化社会捐赠款物台账,台账要充分体现使用和分配情况;三是要及时拨付、分发定向捐赠款物,同时做好食品类物资保质期等信息登记;四是要进一步整合疫情防控财政资金和社会捐赠资金,非定向捐赠的资金要及时报告县财政,便于统筹安排。
截止2月13日16时,天全县红十字会累计接受捐赠资金332146元,按捐赠人意愿已拨付资金91212元,结余240934元,累计接受捐赠物质折合人民币177071元;天全县慈善总会累计接受捐赠资金953160元,按捐赠人意愿已拨付资金156597元,结余796563,累计接受捐赠物质折合人民币67978元,目前所有物质指定了捐赠意愿的已按捐赠意愿发放到位,没有指定捐赠意愿的全部交由天全县疫情应急指挥部统筹安排。
供稿: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