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全面推进依法治企、提升企业现代治理能力水平的内在要求。今年以来,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在日常监督中,聚焦企业董事会决策的合规性,坚持靠前监督,发现问题和不足,及时提出监察建议,坚决纠错纠偏,以监督促规范,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3月19日,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组建专案组,对某省属企业问题线索开展排查。为便于情况掌握,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报经省国资委党委同意,第一纪检监察室干部卢风与省国资委相关同志列席了某省属企业董事会。
“参股子公司已面临巨大投资风险,再对其46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展期,风险太大了。”在审议某下属控股企业为其参股子公司46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时,与会6名董事发言时均强烈表达了担忧,但是最后表决却是5票通过1票弃权,最终顺利通过对其下属参股子公司提供4600万元贷款综合授信担保展期。
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有关处室讨论监督制度(王颖 摄)
“这一决策现象不正常,应值得关注。”卢风意识到问题所在,遂向纪检监察组书面报告,纪检监察组庚即研究形成监察建议书,提交省国资委党委,建议加强和规范企业董事会建设,推动企业董事会科学决策。
省国资委党委高度重视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提出的监察建议,认为此类现象不是个例,也是近年企业决策失误的重要诱因。经省国资委调研组研究,起草了《全面加强省属企业董事会建设规范董事会建设的意见》,已经省国资委党委会审议即将出台,该《意见》旨在全面加强省属企业董事会建设,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推动企业规范决策、科学决策,确保企业高质量发展。
“我们有信心,也有能力推动省属企业科学决策、规范决策。”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组长蔡刚表示,将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坚持事前防范、事中纠治、事后严惩,形成监督工作闭环,推动省属企业领导人员依规行权治企,提升企业现代治理能力,严防上述类似情况再次出现。(作者:唐培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