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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印发推动民法典实施工作方案 民法典纳入领导干部日常学习内容
信息来源:廉洁四川      发稿作者:超级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年7月13日     查看26956次    

日前,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有效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的工作方案》,明确提出要将民法典纳入领导干部日常学习内容,纳入地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学习教育方面,《工作方案》要求我省地方各级法院要将民法典作为培训重点,作为立法工作人员、执法司法工作人员和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教育培训的必训内容,要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贯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各个阶段,同时组织指导各高等院校举办民法典系列专题讲座、理论研讨会、报告会等。

普法方面,我省将坚持民法典普法宣传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合,将民法典作为我省“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重点来抓,纳入法治四川建设规划,列为“八五”普法工作重要内容,持续抓好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深入推进民法典普法社会公益宣传,组建成立民法典普法宣讲团,举办系列民法典专题公益普法讲座,同时深入推进民法典新闻宣传。

民法典实施方面,我省将加强民法典相关联、相配套法规制度建设,将对照民法典有关规定,及时修改调整执法依据、执法职权范围等方面规定,加强对涉及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民事审判和监督指导工作,及时总结发布典型案例,加大对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监督力度,畅通司法救济渠道,保护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合法权益;加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队伍建设,加强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工作,帮助群众实现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举办民法典专题理论研讨活动,组织法学专家学者结合我省法治工作实际,加强民法典研究阐释工作,形成一批理论研究成果。

同时,《工作方案》还明确,全省各地各部门要严格遵守民法典,明确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规定;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尊崇民法典、敬畏民法典,自觉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加强对民法典实施的检查和监督,通过听取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等多种方式,督促政府依法行政和法院检察院公正司法,确保民法典在我省全面有效执行。(记者  黄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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