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组织为我澄清不实举报,消除我的思想顾虑,让我放下心理包袱。”近日,泸州市江阳区华阳学校副校长黎媛面对回访的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如释重负地说道。
想起几个月前背负“职称评审中指导品德学科资料造假”这一“诬名”,黎媛心里依然百感交集。时间回到2019年11月,黎媛被反映在当年教师职称评审中资料造假。接到举报后,区纪委监委立即对黎媛展开核查。
“从教26年来,第一次被人举报,对我来说,打击实在是太大了。那段时间不愿与人交流,还得忍受亲人、朋友的白眼和质疑,感觉整个人都快崩溃了。”回忆起那段经历,黎媛依然深感煎熬,郁郁寡欢。
她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从教以来一直兢兢业业做事,踏踏实实做人,怎么会被举报学术不端。
被举报干部在澄清大会上作表态发言(易路勇 摄)
与此同时,区纪委监委庚即对黎媛提交的职称评审申报资料进行仔细查证,通过将申报资料反复对比、相互印证,没有发现黎媛在职称评审中存在造假行为。
“核查结果出来后,区纪委监委立即到学校通报了举报核查结果,及时为我澄清事实,恢复名誉,感谢纪检监察机关在关键时刻为我洗清了不白之冤。”黎媛感激地说道。
“诬告、误告和错告往往会增加干部的思想负担。以前发现不实举报,虽然会在小范围内通报举报不属实的相关情况,但也忽略了被不实检举干部的感受,给其工作、生活带来了一定影响。”区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区监委委员张小刚说道。
为此,区纪委监委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积极探索检举(控告)失实澄清机制,制定出台了《检举(控告)失实澄清保护制度实施意见(试行)》,对澄清保护的范围和条件、工作原则、实施程序及方式、工作要求等方面予以明确规定,要求核查认定检举(控告)失实的,应及时澄清。同时积极开展后续回访、谈心谈话等,帮助被澄清干部放下包袱、撑起“腰板”,激发干事创业积极性。
自意见实施以来,区纪委监委先后通过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多种方式,对32名受到不实检举(控告)的干部进行澄清正名,进一步释放出“扶正祛邪”的强烈信号,取得了良好的政治、纪法和社会效果。
“通过澄清失实检举,既可有效消除‘委屈’干部的心理负担,又能鼓励他们在坚持自身廉洁的基础上,积极大胆、激情满怀地投入到干事创业中。”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代理主任唐榕表示。(作者:何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