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监督执纪 > 监督执纪
彭山县:对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零容忍”
信息来源:天全县      发稿作者:超级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年9月18日     查看2337次    


在深化正风肃纪专项整治工作中,彭山县向违规经商办企业和违规兼职等问题“亮剑”,狠刹违规经商兼职之风。

教育全覆盖,明确法纪红线。组织全县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公务员法》、《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等法纪法规;通过12371短信平台向全县干部编发提醒短信,做到宣传全覆盖;要求各单位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班子专题读书班”必学内容,通过正面宣传和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自律意识。

监督广渠道,多双“眼睛”紧盯。以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及兼职(任职)、为配偶子女或特定关系人提供方便谋取私利、配偶子女在职权范围内经商办企业等问题为清理重点,充分运用“12388”电话、媒体专栏、面对对座谈、网络、短信“多位一体”举报受理平台,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建立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工商等多部门参与配合的工作协商机制,快速、全面、有效地推进解决违规经商办企业和违规兼职问题。

查处不手软,问责违规行为。对领导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任职)或领取报酬隐瞒不报、以个人或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入干股等行为,一经查实,一律按规定问责,绝不手软,并选择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强化警示和震慑。截至目前,对5名以个人名义注册企业的科级干部,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1名科级干部配偶在职权范围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了查处。

              
   上一篇: 威远县:“开放纪检”架起干群连心桥
   下一篇: 蓬溪县:“三大结合”彰显廉洁教育本土特色
主办单位:中共天全县纪委 天全县监察委员会
蜀ICP备19005448号
廉政天全公众号
.MSSQL版本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