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根据县委统一安排,天全县委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组(以下简称专项巡察组)于2021年10月9日至2021年11月10日开展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内容
紧盯单位职能职责和权力腐败问题,聚焦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深入了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粮食购销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县委有关工作安排情况,突出对职能部门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的政治监督,延伸查找基层粮库“靠粮吃粮”问题,着力发现粮食收购、销售、储存环节存在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一是深入了解单位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情况;二是深入了解业务主管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情况;三是深入了解粮食购销领域领导干部遵守纪律和廉洁从业情况;四是深入了解巡视巡察、财政、审计监督反馈和上级督查、自身自查发现的涉粮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五是深入了解粮食购销领域体制机制存在的问题。
二、巡察受理范围
根据有关规定,专项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县粮油购销储备总公司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要岗位党员干部涉及粮食购销领域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电子邮件,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规定交由被巡察单位或相关部门处理。
三、巡察受理方式
(一)巡察组电话:18086996826(受理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电子邮箱:m18086996826@163.com;
(三)专门意见箱,位于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门口。
四、巡察受理时间
从2021年10月9日至2021年11月10日对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县粮油购销储备总公司进行巡察。巡察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适当延长。
特此公告。
天全县委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组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