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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全县“四两”拨“礼金”对干部收受红包礼金“体检”
信息来源:天全县纪委      发稿作者:超级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26日     查看2748次    
      

天全县切实做好中央第九巡视组巡视四川省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集中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四两”对干部收受红包礼金进行“体检”。

“两重点”。对整治重点和查处重点进行明确。坚持全县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一个都不能少。重点整治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群教活动以来,仍然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收受红包礼金行为。

“两登记”。对收受红包礼金和零收受红包礼金进行登记。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在县纪委清退,填写《领导干部上缴红包礼金登记表》或作领导干部零收受红包礼金登记。其他人员在本部门(单位)纪委(纪检组)清退,填报《机关干部上缴红包礼金登记表》或作机关干部零收受红包礼金登记,可选择直接上交县纪委的方式予以清退。

“两承诺”。对不收受红包礼金和零收受红包礼金进行承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个人向县纪委填报《个人承诺书》或《零收受承诺书》;其他干部在部门(单位)填写《个人承诺书》或《零收受承诺书》。

“两责任”。对党委主体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进行落实。党委担负主体责任,各党委(党组)充分履行党委的主体责任,将专项整治作为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工作任务,积极安排部署,指定专人负责,认真抓好落实,做好保密工作;党委(党组)负责人亲自组织学习,传达精神,讲明意义,讲清要求,将专项整治要求传达到每一位领导干部。纪委担负监督责任,各纪委(纪检组)充分履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精心组织、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准确把握政策界限,积极稳妥处理问题;坚持原则、严格执纪,对不如实清退红包礼金的违规违纪问题严肃处理,有效推动专项治理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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