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纪委监察局在市级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上,始终坚持“全覆盖、分类派、统一管、增力量、明权责、促监督”的基本思路,勇于探索、开拓创新、敢于实践,强化全程管理监督,突出“五个转变”,市级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进入新阶段。
管理方式由分散管理向制度管理转变。与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等单位联合制发了《市级单位纪检监察干部年度考核暂行办法》、《市级单位纪检组织负责人试用期满转正考核暂行办法》、《关于规范纪检监察干部请销假和外出备案工作的通知》等制度,推进制度机制完善
监督方式由业务监督向干部管理监督转变。市级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的请销假、外出备案、试用期满转正考核、年度考核全部由市纪委负责,干部任免由市纪委提名,实现对市级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的全过程管理监督。市纪委首次统一组织对两名纪检监察干部试用期满转正进行考核述职测评,真正掌握其试用期内履职情况和个人表现情况后再向市委提出是否按期转正的意见。
管理对象由派驻纪检组长向市级单位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转变。将市级单位非派驻的纪委书记和监察室干部全部纳入派驻干部模式管理,在干部任免、考核等方面都是一套制度、一套办法。将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及其他纪检监察干部全部纳入考核,2014年度参加市纪委统一考核的干部有84人,其中纪检机构负责人41人,监察机构负责人30人,其他纪检监察干部13人。3月30日至31日,攀枝花市纪委监察局召开市级单位纪检组织负责人2014年度考核述职测评会,突出“面对面述职、一对一点评、实打实测评”,以考责促进履职尽责,实现了市级单位纪检监察干部全部由市纪委监察局统一考核测评。
管理方式由双重管理向统一管理转变。市级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的任免、转正等工作,不再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而是由市纪委综合各方面情况后直接向市委提出建议。一年来,商市委组织部新交流提拔市委优秀后备干部、各单位优秀干部、优秀监察室主任和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共计21人任市级单位纪检组织负责人。
考核方式由单一形式向多形式多层次转变。将业务考核、年度考核、作风巡察和日常掌握的情况相结合,形成多形式多层次的考核方式。建立了干部业绩考核和使用综合评价机制。建立干部业绩信息库,将纪检监察工作考核、对外宣传、信访、案件查办、党风廉政建设考评等业绩考核纳入信息库,将干部业绩信息库和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组长、副组长)后备人员库、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后备人才库结合,形成以业绩看干部、以考核促工作的良好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