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该借他人之名套取奖补,既连累同事,又损害干部队伍形象,真的很后悔......”近日,面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回访,四川省苍溪县农业农村局干部牛某懊悔不已。
此前,苍溪县纪委监委开展乡村振兴专项监督检查,在县农业农村局“新建养殖场奖补资金发放”花名册中,80多岁的陈某某引起了工作人员注意。
80多岁还能经营养殖场?感觉“蹊跷”的工作人员决定一探究竟。
“你们组上陈大爷80多岁了还在办养鸡场,老人家真厉害......”
“没那回事,你们是不是搞错了?”“他那么大年龄,又是孤身一人,咋可能办养鸡场!”面对探访的工作人员,村民都摇头否认。
为解开疑虑,工作人员又到陈某某家进行核实。
“我腿脚都不利索,哪还有能力发展产业嘛!”陈某某回答与村民所言一致。
“那你领过奖补金没?”
面对工作人员询问,陈某某摇头直呼:“没有没有!”
“你看,名册上显示你领取了2.04万元奖补金……”工作人员出示了奖补资金发放明细表。
“这钱我可没领,都给农业局的牛某了,我只是挂了个名......”陈某某的回答指向明确,也让“端倪”初现。
“钱确实被我领了.....”在铁证面前,自知无法隐瞒,40岁的牛某支支吾吾道出了实情。
原来,牛某在获知全县新建养殖场即将进行验收的消息后,便萌生了将自家经营已久的养鸡场纳入新建项目享受补贴的想法,在请托负责验收工作的同事杨某某时,因养鸡场规模达不到要求而遭到杨某某否决。
苍溪县纪委监委干部深入一线走访群众开展监督检查。(刘紫艳 摄)
不甘罢休的牛某又动起了“歪脑经”:脱贫户办产业只需达到奖补条件的百分之三十就能享受补贴,如果以相识的脱贫户陈某某名义进行申报,不就能享受奖补了吗?在牛某“软磨硬泡”下,杨某某将其养鸡场以陈某某名义录入验收清单并顺利通过验收。
2.04万元奖补资金到手后,牛某给了陈某某500元“好处费”,剩余资金全部装入自己“腰包”。最终,牛某和杨某某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和政务警告处分,违纪资金悉数退还。
针对该案件暴露出的问题,苍溪县纪委监委聚焦民生问题靶向发力,深入开展惠民惠农领域专项整治,推动完善廉政风险内外防控等机制6项,同时,压紧压实民生领域行业部门主体责任,督促其将惠民政策落实、惠民资金分配使用、惠民项目实施情况及时公开,悉数晒在“阳光下”,严防惠民政策落实变形走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