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强震慑固防线作用,以严明纪律整饬作风,坚决防治“四风”问题,天全县纪委监委对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曝光。
一、天全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党组成员、监事会原主任杨展等3人违规发放防汛值班补助问题。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天全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时任党组成员、监事会原主任杨展,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时任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高展,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时任党组成员、县供销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杨忠明,在明知县供销社不属于防汛成员单位的情况下,仍在党组会议上违规决策同意向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发放6个月的防汛值班费共计5.26万元。2023年10月20日,高展受到政务警告处分;2023年10月27日,杨展受到政务警告处分;2023年11月20日,杨忠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补助已全部责令退赔。
二、天全县新华乡孝廉村村文书杨松违规使用公款购买服装问题。2021年7月,天全县新华乡孝廉村村文书杨松以党建活动要求统一着装为由,违规从党建工作经费中列支0.49万元为本村6名常职干部购买服装,并在报销凭证中虚增2人进行报账。2023年9月5日,杨松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规报销的资金已全部责令退赔。
上述2起典型问题,有的党员干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有的违规使用公款购买服装。这些问题反映出在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心存侥幸,甚至少数单位的班子成员带头顶风违纪,最终被严肃查处。
持之以恒纠“四风”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把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扛牢使命担当。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充分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要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强化自我约束,自觉抵制歪风邪气。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震慑,为纠治“四风”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