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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纪委监察局通报6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信息来源:天全县      发稿作者:超级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年6月5日     查看3465次    

近日,雅安市纪委监察局对6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发出通报,要求强化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这6起案件分别是:

雨城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原副局长郑智元受贿问题。2011年底至2015年初,郑智元利用职务之便,在实施产业化扶贫、贫困村建设等项目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2015年5月,郑智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汉源县料林乡马洛村原村支部书记张立华、原村主任宋邦顺贪污公路专项资金、收受他人贿赂等问题。2007年至2009年期间,张立华利用职务之便,伙同宋邦顺将料林乡马落村通村公路工程款用于私人消费及购买土特产等,期间,张立华、宋邦顺等还违规插手工程建设,收受贿赂。2015年2月,张立华、宋邦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已移送司法处理。

雨城区北郊镇张碗村原党支部书记张德宗违规收受服务对象财物和职务侵占问题。2011年10月至2014年12月,张德宗利用职务之便,在帮助村民办理申请地质灾害补助、房屋改扩建、征兵等相关手续时,收受村民现金共计2.93万元。2013年7月,张德宗将村民交到村集体的房屋“拆旧建新”押金5000元占为己有。2015年5月,张德宗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芦山县太平镇钟灵村原村主任助理高健违规冒领专项资金问题。2013年,高健在明知灾后重建补助政策中住房重建资金与维修加固资金不能同时享受的情况下,隐瞒自己一家7口共同生活的事实,在申报领取重建补助资金后,又违规申报冒领维修加固资金5000元。2015年4月,高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芦山县林业局副局长张守刚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5年3月31日中午,张守刚午餐接待饮酒,下午上班时间处于醉酒状态,致使上门办事群众无法办理业务,造成了不良影响。2015年4月,张守刚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并在全县通报批评。

天全县城厢镇西城村十组组长刘华云违规操办入宅酒问题。2015年2月28日,刘华云在天全县水沐年华小区违规操办入宅酒30桌,收受礼金3万余元,在当地造成了不良影响。2015年3月,刘华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目前仍有少数基层党员干部对群众利益麻木不仁,对中央和各级的三令五申心存侥幸、置若罔闻,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影响恶劣。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树立廉洁从政意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及其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突出主责主业,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对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四风”问题;严肃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在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旧村改造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方面问题。要加大问责追究力度,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或者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包庇袒护等问题,既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又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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