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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万源市:“缩水”的道路水沟项目
信息来源:“廉洁四川”网站      发稿作者:天全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4年1月21日     查看1064次    

“那个社道路水沟已经补好了,我们再也不用担心路面淌水影响出行了。”日前,万源市纪委监委干部来到河口镇尖山村回访时,正在地里劳作的村民高兴地说道。


万源市纪检监察干部回访群众诉求办结情况。(彭洪军 摄)

村民口中的这条路来之不易具体还得从一次巡察说起。

原来早先万源市委巡察办在巡察河口镇时,发现尖山村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配套设施项目中附属社道路水沟建设工程预算价和结算价高度一致,报价都是10.4863万元。

“价格都精确到了小数点后四位了,这工程真有如此精准吗?”巡察组同志心中泛起了嘀咕。

“走,我们去现场看看。”巡察组组长老涂顿感蹊跷。

“水沟长2.627公里,下差673米……”一丈量,就发现万源市河口镇尖山村社道路水沟建设项目“猫腻”。

很快,线索被移交到万源市纪委监委。

“作为村上的干部,你们是怎么验收这个项目的?有没有发现什么问题?”

“我们到现场看了工程量和工程质量,大家都认为除了扫尾工作,这个项目达到了验收条件,便在镇村两级自验表上签了字。”该村村干部苏某说道。

“那少了的这673米是怎么回事?”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老潘问道。

“我当时才到村上工作不久,对项目怎么验收是‘一窍不通’,看大家都没意见,我也就签了字……”苏某自知犯下错误,下意识地低下了头。

经查,河口镇分管项目领导单某某为完成报账,在工程未完工的情况下,便要求验收组的同志先行在验收表上签字,并再三保证事后由他来督促施工方完成剩余工程量。

之后,单某某因赴外地挂职,没有再问过该工程项目进度,也没有向来接替工作的同志交接该工程相关资料,导致该工程并没有完成,实际验收也走了过场。

最终,单某某在工程未完工的情况下,就组织村两级干部先行验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缺斤少两”的673米,也在案件审查调查期间迅速补齐。

案件办结后,万源市纪委监委举一反三,在全市简易审批村庄建设项目问题专项治理中,紧盯“规避招标”“材料监督”“纸上验收”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共排查项目1018个,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42个,党纪政务处分81人,追回资金78.1万元。(作者:彭洪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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