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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事省察 无事存养
信息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稿作者:天全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4年4月14日     查看200次    

“省察是有事时存养,存养是无事时省察”,出自王阳明《传习录》。省察是有事时存养良知的方法,存养良知是无事时省察的方法,此修行之法对于党员干部来讲,很有借鉴意义。

人如果不能看清自己,就容易走偏甚至走向另一面。现实生活中,少数党员干部随着职升权重,时间久了觉得年龄长了,便自以为是,不仅很难听得进忠告、提醒,就连通报的一个个反面典型也置若罔闻了。如此昏昏然、飘飘然,摆不正位置、找不准人生支点,也就驾驭不好人生之舟。人贵有自知之明,作为一名党员干部,需要做好对自己的“省察”,“吾日三省吾身”。

“省察”,即自我反省、自我检查,很重要但也容易被忽略。有些人往往是自我感觉良好、“省察”不够,甚至流于形式。只有心怀“省察”之心,心持“刀刃向内”之勇,正视自我、发现问题、抓好整改,通过自我反省找出不足并痛改之,才能不断完善自我、提升自我。

“省察”的更高境界是“存养”,即加强自我修养。王阳明认为,自我修养不是做给别人看的,他说:“无事时固是独知,有事时亦是独知。人若不知于此独知之地用力,只是在人所共知处用功,便是作伪。”“此独知处便是诚的萌芽,此处不论善念恶念,更无虚假,一是百是,一错百错。”从这个意义上说,只有提升“独知”的境界,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存养”。但现实中,有些人在众人面前表现或展露出的只是“另一面”,也就是王阳明讲的“作伪”,不是真正的修养。

有事省察、无事存养的修行之法,其关键就在于独守内心的良知,不为外物所扰动,保持一种与自己身份相符合的操守。一个人如果能做到“独知”而“不动心”,做人做事也就会有底线、有分寸,不容易走偏走邪。实践证明,一个人能够真正在“独知之地用力”,既有“存养”的妙味,更有“存养”的妙用。

自觉把握好“省察”与“存养”,能映照出美丑、涵养出清风、滋生出正气。新征程上,面对难以预料的风险挑战,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唯有以博大深沉的情怀、使命在肩的精神、严于律己的作风、敢于斗争的勇气,坚持做到有事省察、无事存养,不断在知行合一中彰显共产党人的真理力量和人格力量,在保持“无时不涵养,无时不省察”的自觉中修身正己,才能在自检、自省、自警、自律中不断完善自我、提升自我,守住初心,守住本分,守住底线。(作者:方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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