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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犍为县:找回被骗取的创业补贴
信息来源:“廉洁四川”网站      发稿作者:天全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30日     查看72次    

“想着是为自主创业大学生办好事,就放松了审核要求,不料却被个别人钻了空子,骗领创业补贴,这都怪我……”近日,在犍为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警示教育会议上,时任中心主任的宋某某懊悔地说道。

犍为县纪检监察干部在铁炉镇某柑橘种植基地核实大学生创业情况。(李皓洋 摄)

此前,犍为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对全县大学生创业补贴政策执行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在查阅审核验收资料时,几张现场核验照片引起了纪检监察干部注意。

“这几张照片上的创业人员,与毕业证、身份证、失业登记证上的本人都不太像。”

“核验照片要素拍摄不齐全,是否在刻意回避什么?”

为尽快查清真相,核查组按照近三年申报资料中填报的创业地址,开展实地走访核实,又到公安、社保部门就申报人员身份信息进行数据比对。发现有的创业项目未实际经营,有的冒名虚假经营,甚至还有“创业大学生”长期在外就业的情况,共涉及15人、补贴资金15万元。

子虚乌有的创业,却能轻易通过核验,是干部作风问题?还是背地里暗藏交易?带着疑问,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干部找到了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时任负责人宋某某。

“这些‘大学生’明明没有实际创业,为什么你们还核验通过了?”纪检监察干部拿出实地核查时收集到的营业执照、门店经营照片以及相关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自知理亏的宋某某交代了实情。

原来,由于大学生创业申报项目多、覆盖面广,部分创创业项目地处偏远村组。项目验收组的工作人员为图省事,走马观花、敷衍了事,甚至采取远程遥控、照片佐证等方式进行线上验收,让审核监管流于形式。而作为终审负责人宋某某,明知现场核验环节存在对经营场所和经营情况真实性核验不到位的问题,还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签署了同意意见,导致15名不符合申领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享受创业补贴。最终,宋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工作人员张某某、戚某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和批评教育处理。骗领补助的相关人员,也由公安部门和属地镇就业部门进行了批评教育,骗领到的15万元已全部追回。

针对该案暴露出个别干部审核走过场、验收搞形式、监管不严格等问题,由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全面梳理制度建设、权力运行、监督管理风险点位,对县域内审核验收事项,按照补贴申报、项目验收、过程管理3大类,分别制定行权履职流程图,细化各环节操作标准,进一步压缩任性用权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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