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结合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特点和工作实际,天全县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履行情况和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巡察。
巡察“全覆盖”。天全县纪委监察局联合县委组织部组成四个专项巡察小组对全县15个乡镇、48个部门党委(党组)履行“两个责任”情况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巡察。巡察对象从年初的重点乡镇、部门扩展到全县范围,做到100%全覆盖。
巡察“有方式”。依据《天全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两个责任”监督巡察制度》和《落实“两个责任”巡察方案》,通过召开述责述廉大会,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看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专项巡察小组全面了解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开展情况。此次巡察共召开述责述廉会60余次,走访干部群众900余人,提出建议意见200余条。
巡察“回头看”。专项巡察小组针对年初对8个乡镇、4个部门党组织负责人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巡察情况开展“回头看”。经查,80余条书面反馈意见现已整改到位。此次巡察为各责任主体认真履职尽责再次敲响了警钟,进一步增强了“两个责任”意识,有效推进了“两个责任”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