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4日,市委召开2016年廉洁重建专项巡察动员会,对2016年廉洁重建专项巡察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会议强调,开展专项巡察是在灾后恢复重建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实践“地方作为主体”重建新模式的重要探索,是实现阳光重建、廉洁重建的重要举措,要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巡察上高度负责,配合上积极主动。
自3月4日起至3月底结束,市委将成立4个巡察组,对市交通局、市卫计委、市教育局、市国土局、市文新体广局、市水务局、城投公司、雅投公司等8个市级部门(单位)进行巡察。着力发现被巡察单位是否存在贪污、挤占、挪用、截留重建资金的行为;是否存在违规变更工程、不按合同执行等行为;是否存在违规干预插手工程建设、陷入非法利益格局等其他不廉洁的行为。
会议要求,各巡察组要高度负责,按照“重大问题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了不查处、不报告就是渎职”的要求,将发现问题、找准症结、解决问题、推进工作作为巡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准确把握巡察重点,明确巡察任务,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履职尽责;遵纪守规,强化监督检查的严肃性,如实反映巡察中发现的问题,严守保密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政纪律。被巡察单位要端正态度、加强对接、统筹兼顾,配合上做到积极主动。
市委副书记张燕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赖荣出席会议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