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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换届选举九条禁令
信息来源:天全县      发稿作者:超级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年4月1日     查看1906次    
换届选举九条禁令
    近日,中央组织部召开全国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要求突出抓好地方领导班子换届风气监督工作,营造风清气正良好环境。会上要求,要严肃查处问责,以“零容忍”的政治态度,坚决查处违反“九严禁”的情况发生。

  牢记这“九严禁”!
  1.严禁拉帮结派
  重在防止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
  2.严禁拉票贿选
  重在防止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
  3.严禁买官卖官
  重在防止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行为。
  4.严禁跑官要官
  重在防止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等行为。
  5.严禁造假骗官
  重在防止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
  6.严禁说情打招呼
  重在防止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等行为。
  7.严禁违规用人
  重在防止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
  8.严禁跑风漏气
  重在防止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信息。
  9.严禁干扰换届
  重在防止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等不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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