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乡在第十届村级换届中积极配齐配强村级纪检员10名,充分利用村级纪检员自身优势,促使村级纪检员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发挥作用,激发农村基层纪检工作活力。
一是发挥“宣传员”职能。通过广播、黑板报、宣传单、廉政标语等形式对村民关注的农村义务教育收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惠农补贴、扶贫攻坚等政策进行重点宣传,方便群众了解实情,保证了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架起干群“连心桥”。同时广泛宣传“四准则两条例”,抵制各种歪风邪气,解释各种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政治觉悟和政策水平。
二是发挥“信息员”职能。充分利用村纪检员深厚的群众基础,定期走访党员、干部、村民代表及重点户,收集群众意见,重点围绕村干部廉洁自律、扶贫款物发放、惠农政策落实、土地纠纷等情况进行矛盾隐患排查,做好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化解工作,及时向乡纪委反映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起到了上传村情、民意的纽带作用。
三是发挥“调解员”职能。村纪检员是村级矛盾纠纷调解小组成员,他们深入村民家中走访,变“坐等”上访,为主动“下访”,了解群众需要解决的问题,解决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对矛盾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化解,尽量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了集体访、越级访的发生。
四是发挥“监督员”职能。对村“两委”落实上级反腐倡廉规定和村务公开、村财务资金运行情况、项目建设、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土地补偿款的落实、大额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村干部工作作风及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从源头上预防了腐败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