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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推动正风肃纪工作进一步深入
信息来源:天全县      发稿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年6月1日     查看2128次    

习近平总书记在指导兰考县委常委班子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时强调,作风建设要持久抓、见长效,“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集中抓的时候雷霆万钧,平时放任自流”。四川省纪委监察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制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以切实有效的措施推动正风肃纪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取得群众满意的成效。

建立联席会议,形成工作合力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发挥好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履行好监督检查、案件查处等职责的同时,要协助各级党委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对敷衍塞责、不管不问,“四风”问题得不到切实纠正、“九个突出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所辖地区和部门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要严肃进行责任追究。省纪委监察厅牵头建立了正风肃纪牵头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各市(州)纪委也牵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集牵头部门通报情况、分析问题、研究工作,督促指导各牵头单位认真落实专项工作方案,对推诿扯皮、敷衍拖延,造成工作进展滞后、成效不明显的,对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严肃进行责任追究。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检查

以解决“九个突出问题”为重点,坚持监督检查全覆盖。省纪委监察厅联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组织部、财政厅、审计厅等部门,组织监督检查组,将对21个市(州)及部分县(市、区)正风肃纪工作情况进行集中监督检查。同时,要求各市(州)纪委同步建立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组织监督检查组,对所辖县(市、区)及部分乡镇(街道)正风肃纪工作情况开展集中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以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既要检查解决“九个突出问题”专项工作推进情况,也要检查纠正、整改、查处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情况。要加强与群教活动督导组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督导组的作用,把正风肃纪工作开展情况作为督导的重要内容,开展常态化督查。

查处通报典型,严肃纠正四风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健全完善“四风”问题线索排查机制,结合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四风”问题、“九个突出问题”,不管涉及到谁,发现一起,快查严办一起。要坚持省、市、县分级、分类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反面典型,形成有效震慑。省纪委将把各地查办、通报“四风”问题典型案件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重要指标,对主动查办并通报的进行加分,对有案不查被上级纪委查办并通报的进行扣分。

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舆论氛围

通知要求各市、县纪检监察机关精心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加强与地方党委宣传部和新闻媒体的协调沟通,采取在主流媒体开设正风肃纪专栏、转发中央和省直主要媒体稿件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正风肃纪的工作要求、集中治理的突出问题、采取的工作措施、取得的积极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组织新闻媒体有序开展暗访,加大舆论监督力度。要加强网络舆情的监测和处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强化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着眼长远、标本兼治,抓住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建章立制,及时将正风肃纪工作成果提升固化为制度规范,确保形成的制度系统配套、有效管用,着力形成作风建设经常抓、长期抓的工作机制,推动正风肃纪工作长效化、常态化。

抓点示范引领,注重总结提升

省纪委选择部分市(州)和县(市、区)作为正风肃纪工作联系点,加强督促指导,总结有效做法和先进经验,推动面上工作开展。同时,要求各市(州)也建立正风肃纪工作联系点,进行重点督促指导,充分发挥联系点的示范引领作用,确保正风肃纪工作整体推进,取得实效。

为及时总结提升好的做法和经验,省纪委要求各市(州)纪委每月底向省纪委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各联系点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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