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全县结合党中央、国务院做出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以“零容忍”的态度,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存在问题对责任单位和人员问责,进而压实责任,形成长效生态环境保护问责机制,持续推进问责工作永远在路上,以常监督促长效,将环保责任“终身追究”的要求切实落实到位,达到“利剑斩污”的预期效果。截止目前,天全县处置环保领域履职不到位问题线索5条,问责39人,处分12件12人。
查执法腐败,把纪律挺前。强化对腐败案件查处力度,针对行政执法高风险点位,既要查处在项目审批、工程建设、执法监管等环节违反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违反工作程序,弄虚作假、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问题,环境保护领域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等问题,更要查处对中央和省委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执法不力,出现执法不及时、不作为、不到位、不准确等“偏软”的问题列入重点查处的“微腐败”名单。
查不严不实,用结果说话。召开全县“两个发动”专项行动动员会,体现宽严相济、严管厚爱的干部管理思路,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实事求是、克服侥幸心理,主动向组织说明存在问题,发动群众参与监督,如果存在用模棱两可的说法和做法规避问题的,工作态度“飘忽”,必须立行立改。并对出现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且属实,或未主动及时向组织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导致严重后果的问题,严肃问责。
查一岗双责,以问责明纪。对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落实、不担当,特别明显恶化、达不到国家要求的,以及环保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涉嫌整改不力、互相推诿、未履职尽责的,按照权责对等原则,结合《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通过各行业部门行政法规以及“管行业就要管环保”的要求,强化由法到纪的衔接转换,将不同的纪律、法律规定将条款串联起来,环环相扣,精准定责,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单位和领导的责任,倒逼部门、乡镇重拾生态环境保护底线思维,强化生态环境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天全县通过问责明纪,有效地倒逼乡镇、部门重拾生态环境保护底线思维,强化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达到执纪监督问责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生态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