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和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查处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不断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了一起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典型案例。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教育警示,现通报如下:
兴业乡党委副书记侯小军、兴业乡复兴村党支部书记蔡永强、兴业乡复兴村第一书记刘俊峰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2017年12月21日,县政府督导发现,兴业乡复兴村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档案资料混乱、未按要求限期整改市级贫困村退出核查验收组反馈问题且未向县脱贫办如实报告整改情况的问题,给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兴业乡分管脱贫攻坚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侯小军,复兴村党支部书记蔡永强,复兴村第一书记刘俊峰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2018年4月,县纪委给予侯小军党内警告处分。2018年3月,县纪委给予刘俊峰诫勉谈话处理,兴业乡纪委给予蔡永强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问题的发生,反映出我县少数党员干部对脱贫攻坚工作认识不深、落实不力的问题仍然存在。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吸取教训,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脱贫攻坚的部署安排上来,以强烈的责任心,勤勉的工作态度、高效的执行力,采取更加务实的工作举措,落实好脱贫攻坚的各项任务。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进一步筑牢“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形成持续震慑,为我县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