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认真落实县委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扶贫领域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违纪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为进一步严明扶贫工作纪律,现将十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乐英乡爱国村党支部书记罗炳贵以个人名义承建扶贫项目问题。2014年5月,罗炳贵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违反项目实施程序,以个人名义承建天全县2013年贫困村产业扶贫项目乐英乡爱国村生产耕作道工程,并与爱国村村民委员会签订合同,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罗炳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老场乡香林村党支部书记王国强将用于的精准扶贫水泥私自处置问题。2016年10月,王国强私自将用于香林村精准扶贫的19.1吨水泥安排给非贫困户使用;其中私自安排4吨水泥给香林村非贫困户,用以抵除水泥堆放占用场地费用;私自安排9吨水泥给香林村非贫困户修建圈舍和硬化场地;私自将2.5吨水泥借给香林村非贫困户安装地板砖;私自将1.6吨水泥借给香林村非贫困户使用,2吨水泥借给共和村非贫困户使用。王国强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安排给非贫困户使用的水泥已追回。
多功乡半沟村支部书记李开武不按程序实施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问题。在推进贫困村半沟村2016年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工作履职不到位,造成项目滞后,且未按程序向项目主管部门报批,擅自进行项目变更施工,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李开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天全县水务局党组成员、县防汛办主任张国伟在推进贫困村半沟村2016年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工作履职不到位问题。张国伟在多功乡担任副书记期间,推进贫困村半沟村2016年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工作履职不到位,监管不到位,导致项目未经报批就变更施工,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张国伟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天全县大坪乡大坪村支部书记高忠在大坪村项目实施中未按照“一事一议”原则进行施工招标程序的问题。2015年11月,高忠在大坪村2015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耕道项目实施时,在未按照“一事一议”项目规定程序进行施工招标,将工程发包给自己实施,高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天全县新场乡杨柳村支部书记艾春强在低保办理中优亲厚友的问题。艾春强在担任新场乡杨柳村支部书记期间,优亲厚友,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为其亲属办理低保,违规领取农村低保金共计2523元,艾春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天全县新场乡民政员徐攀辉因履职不到位,导致个别村民长期违规领取低保金的问题。徐攀辉在担任新场乡民政员期间,工作履职不到位,造成个别村民长期违规领取低保金,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徐攀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天全县兴业乡柑子村支部书记李明生违规为其母亲办理五保供养政策的问题。李明生违规为其母亲办理了农村五保供养政策,并长期享受农村五保供养金,期间未主动纠正错误和说明问题,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李明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天全县民政局工作人员李德在兴业乡担任民政员期间违规为村民办理五保供养政策的问题。李德在兴业乡担任民政员期间,违规为李明生的母亲办理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违反了工作纪律,李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天全县兴业乡柑子村文书李学贵为办理五保供养政策的村民提供虚假材料的问题。李学贵在担任兴业乡柑子村文书期间,为违规为李明生的母亲办理农村五保供养政策时提供了虚假报告,并加盖了村委会公章,李学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