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端午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警示广大党员干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现将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住建局建管股负责人余俭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4年至2016年,余俭6次违规收受服务管理对象月饼、项链、手表等礼品。2018年3月,天全县住建局党组给予余俭党内警告处分。
小河乡顺河村村主任梅勇违规组织团年问题。2016年2月和2017年1月,梅勇以团年为名义违规组织顺河村部分村组党员干部用公款聚餐,开支计0.2145万元。2018年4月,小河乡纪委给予梅勇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公款开支已全额退回。
仁义乡大田村两委成员任万忠、高志强、彭荣会、曾和荣违规发放钱物问题。2015年3月,任万忠、高志强、彭荣会、曾和荣以春节为名义违规发放补助0.2万元。2018年3月,仁义乡纪委给予任万忠、高志强、彭荣会、曾和荣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补助已全部收缴。
仁义乡岩峰村党员王国平违规操办满月酒问题。2017年3月,王国平违规为孙子操办满月酒。其行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当地造成了不良影响。2018年1月,仁义乡纪委给予王国平党内警告处分。
节日期间是“四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期。全县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问题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避免类似问题发生。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加强党性修养,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