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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扶贫资金项目在阳光下运行
信息来源:天全县      发稿作者:超级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年7月6日     查看1783次    

为强化扶贫资金监管,预防扶贫领域腐败,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省脱贫攻坚办近日印发《四川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这意味着我省全面实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20180617日四川日报)

毫无疑问,扶贫开发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更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各级政府对贫困地区的贫困群众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千方百计帮助他们排忧解难,把他们的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在推进扶贫开发工作中,各级政府突出兜底保障全覆盖,突出基础建设补短板,突出培育产业强支撑,突出教育培训拔穷根,突出异地搬迁挪穷窝等,投入大量的扶贫资金支持扶贫开发工作,较好地发挥了政府投入在脱贫攻坚中的主导作用。

可以说,扶贫资金既是贫困群众的保命钱,也是精准扶贫的助推剂。如何强化扶贫资金监管,预防扶贫领域腐败,确保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这是扶贫开发的一项重要工作。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决定将2018年作为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用1年左右时间集中力量解决扶贫领域存在的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腐败等突出问题。中央决定从2018年至2020年持续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就四川而言,省脱贫攻坚办以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为契机,出台了《四川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旨在切实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积极落实资金监管责任,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让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运行。我们都知道,扶贫本是实实在在为民办好事,扶贫资金本该用在必须帮助的老百姓身上,但却有部分扶贫资金被个别心存贪念的国家干部所侵吞。基于此,为强化扶贫资金监管,预防扶贫领域腐败,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四川出台了《四川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该《办法》明确所有用于脱贫攻坚的资金项目(包括:用于脱贫攻坚的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金融精准扶贫贷款资金、行业扶贫资金、社会扶贫资金及对应支持的扶贫项目),都要进行公告公示,以解决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不公开不透明,社会和群众不知晓、难监督等问题。

脱贫攻坚项目从启动、实施到完结,全程都要公告公示。在笔者看来,全面实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这不仅对扶贫干部提出了明确的纪律要求,也为纪检监察机关办理扶贫领域案件提供了政策依据。笔者建议,全省各地各部门要结合“集中整顿作风、提升行政效能”活动的开展,探索运用信息平台、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等多种载体,提升信息覆盖面、到达率,实现公开的扶贫资金项目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切实做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正像《办法》指出,对于中央、省、市、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要公告分配结果;对于扶贫小额贷款,则要公告对象、用途、额度、利率等;对于享受扶贫贴息贷款的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的名称、贷款额度和带贫减贫机制等,要在实施前公示,实施后公告。

基于此,作为省级扶贫、财政及相关部门,市(州)、县(市、区)要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告公示信息,且保持长期公开状态。乡(镇)、村一级可利用信息公开栏等进行公告公示。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从源头加强治理,开展专项警示教育活动,从严教育管理干部,确保扶贫资金项目安全有效运行。要完善制度机制,构建立体化监督网络,切实增强纪检干部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快查严处扶贫领域腐败,斩断伸向扶贫项目资金的黑手。作为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以自己的职业担当,从根本上精准打击侵害群众利益,侵吞扶贫资金的恶劣行为,从源头上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保障扶贫资金的安全兑付和使用,使政策真正惠及百姓。

总之,我们要充分借助各方社会力量,创新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严格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堵住制度漏洞,筑牢扶贫项目资金安全堤坝,让扶贫资金项目真正在阳光下运行。


天全县城厢镇   李琼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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