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浙江省慈溪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组织开展了制度梳理规范工作,对各派驻单位以本单位名义制定并正在实施的各类制度规范,逐一进行对照检查,对缺失的制度,建议及时制定;对未参照上级最新规定精神的,建议修订;对完全不适用的,建议取消,把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发现在早期,解决在萌芽期。
开展制度梳理规范工作是派驻机构发挥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的优势,落实日常监督责任的重要举措。通过梳理全面了解每个单位的制度建设情况,使派驻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更具实效。针对市政府组成部门涉及重点工程、招商引资等工作较多,涉及资金额度较大等情况,相关纪检监察组要求各单位按照内部管理和业务规范进行分类梳理,重点关注工程管理、资金管理等方面制度,同时通过发现问题,督促各单位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提高单位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内控,有效防范廉政风险。
派驻机构对派驻单位现行需“修改、完善、新增”的管理制度进行系统检查后,形成书面报告反馈给各派驻单位。如针对有些单位决策制度不完善,对应提交党组(委)会议讨论的事项范围没有结合单位实际作进一步的细化等问题,建议各派驻单位结合职责和工作实际,重新梳理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范围,提高“三重一大”集体民主决策机制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进一步重申党委(党组)在讨论“三重一大”事项时应当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列席。截至目前,各派驻机构已向派驻单位发送制度建设情况综合分析报告18份,部分单位已结合报告再次进行自查,重新梳理后新增、修订或取消了相关制度,有效保障制度的权威性和约束力。(浙江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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