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委在2018年3月20日,分别制表报销了两名干部在3月5日、3月12日、3月19日三天下乡观看扶贫夜校的中餐补助240元,现根据监察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建议你委对照检查,按市财务相关规定抓好整改。”
今年6月,海南省东方市监委在对全市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督查中,发现该市直工委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随后,东方市监委向该市直工委下发了一份监察建议书,直指财务报账中出现的问题,要求整改落实到位。
“将责令2名同志将多报的费用240元退回,同时建立健全财务报销和廉政风险点防范制度,举一反三,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市直工委在函复中表示。该份监察建议书引起市直工委的高度重视,针对内部财务报账不规范的问题,市直工委及时召开会议,进行深刻剖析。一方面,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存在的制度漏洞、监督缺口、细化责任,对出现不规范的问题进行整改。另一方面,对违规报销津补贴的2名干部进行谈话提醒,抓早抓小。
“监察建议是监察法赋予监委的一项职能,其目的是通过下发监察建议书,帮助相关单位发现不足、抓好整改和建章立制,督促全面整改,实现‘再监督’。”东方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一纸监察建议书的背后,折射的是对“树木”与“森林”整体把握的监督执纪理念。
据悉,东方市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将监察建议书的监督方式有效运用于监督检查、巡视巡察、财务审计等结果运用中,压实压紧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落实。截至目前,东方市监委共下发监察建议书13份、监察整改建议函25份,解决问题49个。(海南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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