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洪光(右一)在执勤点检查过往车辆(陈明明 摄)
“大爷,请不要出小区!现在疫情严重,在家里好好休息,有什么需要,我们可以帮忙。”“大姐,请配合测一下体温,并登记一下你的信息。”天刚刚亮,许洪光就已经带好执勤袖章在渠县渠江街道鹏夏尚城小区执勤点开始忙碌了起来。
今年50岁的许洪光,一直在达州市渠县司法局工作。疫情暴发后,他主动请缨,第一时间找到单位领导,申请加入到抗击疫情的一线。
此时的许洪光充满激情、干劲十足,与去年判若两人。2019年4月,许洪光因在任渠县社区矫正办公室副主任期间不认真履职,致使管理服务对象陈某某未能及时被收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受处分后,许洪光背上严重思想包袱,情绪低落,工作不在状态。
“被处分后,心里落差大,也十分愧疚,总觉得同事和朋友都用异样的眼光在看我。”许洪光回忆到。
“处分不是对你工作的全盘否定,而是对你的一次警醒和纠偏纠错,希望你不要背上思想包袱,要正确看待处分。”为了及时解决许洪光对处分的认识误区,渠县纪委监委立即对其开展回访教育,回访小组多次与许洪光及其家人交心谈心,帮助他卸下思想包袱,打开心结,轻装前行。
2月9日上午,许洪光等人巡逻至鹏夏尚城小区外时,发现一名未佩戴口罩且手持砍刀的中年男子,许洪光随即上前拦住该男子盘问,并劝导其佩戴口罩并交出砍刀。但该男子言语激烈,情绪激动,拒不配合工作。在多次劝阻未果的情况下,考虑到群众的人身安全,许洪光不顾个人安危,找准时机将持刀男子擒拿放倒,快速夺下砍刀,其他成员协助许洪光将该男子制服,随后将其交给了闻讯赶来的特警队员处置。
“我是一名共产党员,也曾是一名军人,感谢组织的关心帮助和信任,让我及时纠正偏差。在这急难关头,我就想尽一点自己的绵薄之力!”许洪光真诚地说道。
在此次疫情防控战中,还有很多像许洪光一样受过处分的党员干部冲在疫情防控一线。他们不顾个人得失,以战时的状态、战时的机制、战时的纪律,冲锋在前、迎难而上。
“纪律处分只是手段,帮助‘掉队’干部改正错误、重回‘舞台’才是目的。”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杨子希表示,下一步还将继续完善受处分干部回访教育制度,因人施策,真正把“掉队”干部从错路拉回正路,重新焕发工作活力。(作者:王爱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