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阳市在七届市纪委五次全会第一次大会上,开展了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通过“述、问、测”的方式有效拓展责任落实的监督方式,推动建立落实“两个责任”新常态。
一是党政领导带头述廉。市委书记、市长等19名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落实主体责任,带头接受同级监督,从履行党风廉政职责、推进作风建设、执行党的纪律、个人廉洁从政等方面,撰写述责述廉报告,书面提交市纪委全会,并接受党风廉政测评,为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落实“两个责任”、开展述责述廉作出表率。
二是述廉对象全面覆盖。按照《德阳市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办法(试行)》,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级部门主要负责人按要求向市纪委全会作书面或口头述廉,原则上一届任期内不少于1次。在本次市纪委全会上,6县(市、区)党委、政府和16个市级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书面陈述,其中,2个县(市、区)委书记、2个市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时进行了现场口头陈述。
三是现场质询聚焦碰硬。大会对口头陈述对象开展了现场质询。每名对象陈述后,实行“开放式”提问,与会全体人员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向陈述人“面对面”发问。本次大会,4名陈述人共接受了12名与会人员提出的20个问题,包括2次“追问”。不少问题“火药味”十足,如“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在全市最后一名,你如何看待?”、“中层干部10年未轮岗,你是如何考虑?”、“你的子女留学,费用如何解决?”等,陈述人现场“点对点”回答,直面问题不回避,如实回答不绕弯。通过“真刀真枪”质询,达到了“红脸出汗、督促履责”的效果,责任意识这根“弦”进一步绷紧。
四是民主测评结果公开。大会对全体述责述廉对象进行了党风廉政测评。测评围绕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个人廉洁从政情况进行,市领导、市纪委委员、县(市、区)党政正职和市级部门主要负责人结合平时了解和述责述廉情况逐一对所有述廉对象做出“好、较好、一般、较差”的评价。测评结果按规定报送和运用,录入“干部廉政档案及预警系统”,并在一定范围公开。其中,4名口头陈述对象的测评结果在市纪委全会现场进行了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