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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全县两起党员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典型案件的通报
信息来源:天全县      发稿作者:超级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7日     查看5244次    

为坚守廉洁底线、确保干部安全, 今年全市集中开展了查处党员干部“违规插手、参与工程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天全县纪委监察局严肃查处了部分党员干部违规插手参与工程建设的案件。现将其中两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杨方元,天全县仁义片区水务管理站站长。2014年,杨方元利用职务便利,以与天全县水务局原水利股股长王韬(另案处理)和个体户杨某某合伙的名义,违规参与和插手2014年天全县东风堰二期工程项目建设,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天全县纪委给予杨方元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杨明学,天全县水务局城厢水务管理站站长。2013年在天全县水务局实施“十二五”农村安全分散饮水工程土建二标项目的过程中,杨明学利用城厢片区水务站站长的职务便利,插手和参与了思经水厂改造和管网安装工程项目,假公济私、谋取私利。为此,天全县监察局给予杨明学记过处分。

杨方元、杨明学违规插手工程建设的行为,破坏了天全经济发展环境和政治生态,损害了党员干部形象,影响恶劣。严肃查处杨方元、杨明学违纪案件,表明了天全县委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从典型案件中吸取深刻教训,受警醒、讲规矩、守底线、知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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