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天全县纪委、监察局在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中,锐意创新,积极进取,不断完善组织结构,创先实行县纪委委员结构分类管理;不断探索信访工作机制,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建立“信访双向承诺”制;不断拓展纪检监察工作职能,积极强化对国家重大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县纪委监察机关工作效率明显提高,监督管理更加有力,反腐倡廉工作不断深入推进,为促进全县经济增长、加快灾后恢复重建步伐提供了坚强保障,为奋力推进天全“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
天全县召开纪委全委会
在改革中整编出航
2010年12月30日,天全县召开县纪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差额圈选出来自该县政法系统、经济部门、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纪委委员6名。“划分类别、定向选取、动态管理”这是天全县试行县纪委委员结构分类管理最显著的变化。
早在2008年,天全县率先在全市试行纪委委员结构分类管理,针对不同类别结构的单位配置相对固定的委员名额,并对委员实行动态管理,以保证县纪委全委会组织结构和规模在届期内保持相对稳定。
按照新的委员结构管理规定,天全县将县纪委委员分为专职委员和兼职委员两大类,在结构划分上,按“1+7”模式进行划分。“1”代表纪委机关领导干部职位委员,在党代会上根据组织提名等额选举产生。“7”代表其他7个结构类别职位委员,即将县纪委全委会组成人员按照职务岗位进行结构分配,使委员分布尽可能涵盖各重要职能部门、乡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组,从而使委员结构更加合理,代表性更为广泛。
自委员结构类别管理试行以来,该县有效地解决了纪委委员因工作调动而出现的“对人不对岗”的问题,走出了委员出缺无法增补、工作调动又无法出缺的困境,使整个全委会的组成人员在保证了广泛代表性的前提下,具有较高的稳定性。全委会组成结构始终处于科学合理和整编、满员状态,确保了纪委委员发挥所在部门的职能作用和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同时,为切实保障纪委委员结构类别管理的有效实施,天全县建立了上下联系、质询监督、述职评议、任期制专题培训等工作机制,进一步扩大了决策民主,有效提升了全委会的议事能力和决策水平。
在“下访”中为民信访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要坚持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积极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查处违纪违法干部……”天全县纪委秉承这样的理念,大力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实行“信访双向承诺”制,打造诚信信访,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群众“信访难”“难信访”的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
值得一提的是,天全县在接待群众来访时,纪检监察机关与信访人双方本着平等、求实、谅解、合作的心态,自愿签订《信访双向承诺书》,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互有承诺,有字有据”,此举一方面消除了上访人的顾虑,另一方面也增加了纪检监察机关办理信访件的压力和动力,大大提高了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少来访者认为,“双向承诺”很好,有字有据,让来访者少走了弯路,增加了他们对纪检部门的信任。
在“信访双向承诺”的基础上,天全继续深化“下访”工作,配套制定《天全县纪委、监察局下访工作制度》《天全县纪委、监察局领导接待信访举报日制度》等信访工作制度。以“信访下乡”为载体,在县城和部分乡镇开设信访接待点,现场受理来信来访,县纪委领导和信访干部深入基层,面向群众开展“零距离”接访活动。
同时,对署实名举报和线索清楚的举报件加大初信初访力度,对违纪违规事实清楚的,立案查处,严肃处理。对错告、误告的,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调查结果,保证“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在“阳光”中灾后重建
灾后重建以来,天全县委、县政府积极强化对国家重大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充实监督检查领导机构,强化监督意识,落实责任,坚持排除路障、多设路标、规范程序、严明纪律,狠抓扩大内需、灾后重建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和项目管理。为促进全县经济增长、加快灾后恢复重建步伐提供了坚强保障,为奋力推进雅安“三个加快”进程作出了积极努力。
“在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项目的监督检查中,我们组织了50余次施工现场拉网式检查,20多次综合检查,10次重点检查以及不计其数的常规检查;为落实住房重建补助资金和项目的监督检查,我们深入到全县15个乡镇、6个社区以及160多个项目建设现场。两年来,受理招投标投诉16件,纠正违规违纪行为3件,清退不合理收费17万元,查处招投标违纪违法案2件,追回弃标损失9万余元。”天全扩建监办相关负责人介绍,灾后重建两年多以来,天全县以县初级中学、县人民医院等一批大项目为重点,以招投标和资金监管为主要内容,采取乡镇配合、部门自查,监督小组日常监管,领导小组重点监督检查等形式,对全县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和加快灾后恢复重建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细致和深入的监督检查。
“要把每一分钱都要用到灾后重建项目当中去。”为管好用好各类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天全县邀请省、市财会专家对全县涉及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的单位财务人员进行培训,要求承担灾后重建项目的财务人员必须做到100%持证上岗,促进了财务资金管理的规范化。同时,按照“专人专帐,专款专用,严格监管,封闭运行”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专户管理、项目资金一次性划拨、决算审计后拨付尾款等五项制度,全方位把牢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使用关口。建立健全县财政部门财会专业人员联系部门的责任机制,坚持一月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实施审计部门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方式,对灾后恢复重建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将事前、事中和事后审计相结合,做到提前调查、及时跟进,注重过程监督以及事后的决算审计,关注项目资金的使用效果。现已完成全县140多个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审前调查。
“灾后重建中,天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有力开展,正是得益于立体式监督检查网络体系和各种完善的监督检查制度的建立。”灾后重建一开始,天全县就建立了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加快灾后恢复重建政策落实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并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牵头负责,各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对项目招投标、项目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效果的审计和监督工作。
为促进工作责任落实,天全县还成立了政策法规指导、项目推进督导、项目执行审计、项目工程质量和安全督导、政策纪律执行、资金落实监督管理等5个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并要求凡有扩大内需及灾后恢复重项目的乡镇、部门都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对本乡镇、本部门扩大内需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行领导和监督。
为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促进项目监管的长效机制建设。天全县扩建监办制定了《天全县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加快灾后恢复重建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实施细则》,从监督检查的重点、检查遵循的原则及项目审批和执行、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项目的质量及安全监督、捐赠资金的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的组织、责任追究等七个方面作了详细规定。同时,制定了项目资金拨付逐级审查、招投标备案、项目进展情况月报、实行项目工期倒排、实时督查等各项监督检查制度。
这一系列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的监督检查网络体系和制度,有力地促进了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加快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规范进行,也为今后监督检查国家重大政策落实情况提供了宝贵经验。站在新的起点,天全县扩建监办多次召集该县财政、审计、国土、环保、发改、城建等相关部门,认真讨论、研究项目管理工作制度建设,并将项目管理的十二个环节分类合并,50余个制度和文件,列成8个章节,编印了《天全县国家投资项目管理工作制度汇编》150本,下发到各项目实施单位,成为今后指导国家投资重点项目规范运作的长效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