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曝光台 > 曝光台
关于对环境保护问题问责情况的通报(一)
信息来源:天全县      发稿作者:超级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年8月21日     查看4096次    
 

当前,正值全县上下全力以赴做好接受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快农村环保问题整改的关键时期,但从近期中央、省、市反馈的问题看,仍有部分单位和人员存在思想重视程度不够、履职不力、属地管理责任不落实等问题,给天全县环境保护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为进一步严明纪律,以严格的追责问责倒逼各乡(镇)、各部门提高环境保护问题整改质量,坚决打赢环保治污攻坚战,现将天全县乐英乡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中履职不到位的问题通报如下:

在对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群众信访举报件,反映“雅安市天全县乐英乡盐店村二组一家养猪场(该地唯一一家)将废水直排青衣江,另有病死小猪未经处理直接扔进河内。调查组通过深入调查,认定养殖场沼液外溢流入荥经河的问题。

在对信访问题调查中,发现乐英乡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中未对养殖户及时进行督促检查,导致未能及时发现问题和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监督整改。这暴露出乐英乡党委、政府在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安排不到位,落实不彻底的问题。

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加强工作推进,强化责任落实,经研究,天全县纪委决定对乐英乡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杨琼进行谈话诫勉;对乐英乡盐店村党支部副书记(主持工作)高远芬进行批评教育;对天全县乐英乡副乡长高霞进行约谈提醒

              
   上一篇: 关于对环境保护问题问责情况的通报(二)
   下一篇: 每周通报:全国查处4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含成都1起
主办单位:中共天全县纪委 天全县监察委员会
蜀ICP备19005448号
廉政天全公众号
.MSSQL版本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