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24日至4月24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局分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8月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反馈问题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强化政治引领,高位统筹推进。局分党组将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成立以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了各股室责任分工,落实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先后召开党组会4次、工作例会及全局职工会5次,传达学习、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及班子成员逐一精准查摆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狠抓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二)明确工作分工,压实整改责任。按照“问题归口、职责对应、分级负责”要求,层层压实整改责任,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统筹考虑整改目标的可达性、整改措施的可行性、整改时限的合理性,制定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分解整改任务,研究制定细化整改措施。建立整改落实工作台账,明确整改问题、整改责任、整改措施三张清单,严格落实“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工作要求,加强督促调度,同向发力,高标准、高质量协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三)树立鲜明导向,严肃考核问效。充分发挥监督检查抓落实“利器”作用,将监督检查贯穿问题整改全过程,以严格的督查问责确保整改质量,严防问题整改“走过场”“打折扣”。对巡察反馈的重点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不定期“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不反弹。同时,推动监督与长效机制结合,注重“查问题”与“建制度”并行,确保整改成果固化为长效机制。
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针对巡察反馈“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细,学习流于形式”问题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简单化,未结合工作实际进行研究部署。
整改情况:坚持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合理安排分党组会议学习议题,将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原原本本、认认真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重大意义。并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抓好贯彻落实。5月份以来,分党组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批示和讲话精神12次。
2.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系统领域重要讲话不紧密、不具体,未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到实处。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贯彻。5月以来,分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生态环境保护有关会议文件精神10次,专题传达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美丽四川建设规划纲要(2022-2035年)》等生态环境领域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抓好贯彻落实。二是积极服务统筹县域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严格按照中省生态环境保护资金项目入库指南,储备生态环保资金项目14个;启动《天全县“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天全县天全河成功入选四川省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并作为全省唯二的两条河流,推荐到生态环境部申报国家级美丽河湖优秀案例。三是合理安排宣传时间和地点,持续深入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5月以来,在城厢镇、仁义镇、乐英乡等乡镇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活动6次。
(二)关于“落实污染防治要求执行不坚决,推动绿色发展理念有差距”的问题
1.蓝天保卫战有短板。
整改情况:制定印发《天全县2025年夏季空气质量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天全县2024-202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等方案,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强化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和面源协同治理;持续推进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优化更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严格督促各企业落实减排措施,严格落实秋冬季攻坚期间错峰生产要求;落实秸秆有序焚烧精准管控要求,配合市级完成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划定,并按照省级备案、市级统筹、县级组织、镇(乡、街道)村(社区)组具体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有序焚烧,并印发秸秆禁烧宣传资料10000余份,加强秸秆禁烧宣传,有效缓解全县大气环境污染形势。截至11月30日,我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优良率96.5%,同比持平;PM2.5平均浓度20微克每立方米,同比改善13%。
2.碧水保卫战有缺失。
整改情况:统筹推进全县水污染防治,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工业园区、长江总磷、城市黑臭水体等专项整治,统筹推进青衣江(天全河)水美工程建设,截至11月30日,天全河禁门关和两河口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地表水Ⅱ类标准,县城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同时,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加强巡河、清河、护河,完成县、乡、村级巡河5199次,确保水域环境整洁、水质良好、生态安全。
3.净土保卫战有差距。
整改情况:严格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准入管理,完成土壤重点监管单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及自行监测工作。同时,联合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制定印发《天全县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方案》,强化信息共享,形成部门合力,落实共同监管,有效杜绝未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就开工建设的情形。全年共计联动监管建设用地13宗,未发生土地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地块才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情况。
4.农村污染防治不到位,畜禽养殖违法案件督促整改不彻底。
整改情况:制定印发《2025年天全县畜禽规模养殖污染监管方案》,会同属地乡镇对全县85家畜禽规模养殖场全覆盖开展专项检查,及时督促企业完成检查发现问题整改99个。
(三)针对巡察反馈“维护生态安全理念不牢,履行生态环境监管责任不到位”问题
1.核与辐射安全检查有缺失,日常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督促相关诊所均已完成一季度个人剂量监测数据系统录入。强化核技术利用单位监管和指导,组织县内重点核技术企业参加了全省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培训,对全县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了一轮次全覆盖监督检查。
2.履行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职能不到位,深化“绿盾”行动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与林业、农业等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强化资源共享,掌握本土物种底数。目前,天全县2025年水生生物及鱼类监测项目、2025年天全河珍稀鱼类省级自然保护区勘界定标及能力提升项目正在按时序推进中。二是会同相关部门,完成卫星遥感疑似问题点位图斑核实16处,均不涉及自然保护地内违法违规相关问题。
3.对环境重点监管企业指导不够,环境信用评价下滑明显。
整改情况:加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填报指导,对环境信用评价指标进行逐一梳理,向参评企业下发各项指标对应所需支撑材料清单,并组织参评企业进行了相关培训。
(四)针对巡察反馈“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有落差,环评‘放管服’改革不深入”问题
1.排污许可工作重视不够、宣传不到位,落实排污许可制度有偏差。
整改情况:举一反三,对排污许可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复核,对不在管理名录内的生产经营者的登记信息进行依法注销。同时,强化信息公开,畅通信息咨询电话,积极指导生产经营者办理对应排污许可业务。持续加强对《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宣传解读,确保生产经营者能及时对照查询排污许可层级。
2.对企业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指导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对环评审批流程进行了全面梳理,完善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流程图,明确建设单位需提交的申请材料清单,细化环评办理各环节程序,从流程设计上杜绝程序倒置问题。同时,及时跟踪环评办理进度,实时掌握项目办理动态,主动对接业主单位开展业务指导,督促其按要求推进环评手续办理,保障审批流程高效衔接。二是通过线上答疑、现场辅导等方式,加强对业主单位的环评手续办理指导。在材料接收环节严格把关,逐一核查申报材料的科学性、合理性及要素完整性,确保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进入审批流程,不断提高报批手续质量。对编制材料存在数据不准确、内容不完整等质量问题的单位,按规定纳入黑名单管理,倒逼编制单位提升环评文件编制质量。
(五)针对巡察反馈“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监管有缺位,风险防范存在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已督促运维单位完成了标识标牌整改、按要求公示设施基本信息、完善运维单位日常检查记录等问题整改,并按时对场站进行了巡查,及时督促企业完成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二是加强对运维单位监督考核,严格按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考核表》对运维单位进行考核打分,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目前,已完成2025年上半年运维单位考核工作,出水水质全部达标排放。三是已督促四川省二郎山喇叭河水泥有限公司完成涉危险废物环境应急演练。
(六)针对巡察反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有差距”问题
1.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分党组每季度均按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每半年听取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市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和计划,并通过分党组会议审议后严格执行。二是分党组积极加强与“芦天宝”片区纪检小组的对接,全力支持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及“芦天宝”片区纪检小组监督执纪,充分发挥内行监督内行、内部监督内部的优势和强项,持续传导工作压力。三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关要求,已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并严格按要求执行。
2.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有差距。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班子成员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带头落实党风廉政“一岗双责”。截至目前,班子成员已通过“谈心谈话”方式对分管领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切实了解掌握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七)针对巡察反馈“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项目建设推进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项目实施相关文件要求学习掌握,积极向有关部门学习项目建设先进经验;强化与财政、发改等部门沟通对接,加强生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协调;加强项目实施过程实地督导和监管,督促第三方按时保质推进有关项目建设,及时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决算等收尾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建设任务。今年以来,我局在建的天全县2025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等项目均已按时完工。
(八)针对巡察反馈“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基础党建工作较为薄弱”问题
1.党建工作不够重视。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建工作领导,始终把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党支部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推进党建工作落地落实。已修订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制定2025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并严格执行。二是规范党务公开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中共天全县委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职能,已完成党务公开目录编制,明确公开内容、公开范围、公开方式及公开时限,指定专人负责。并对所有公开资料按照目录进行归档,定期对档案资料进行核查,确保公开资料完整、规范,可追溯、可查验。
2.发展党员不规范。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加强党员发展管理,建立健全党员发展工作台账,积极对接县委组织部,及时完善相关档案资料,确保发展党员工作各环节衔接“零缝隙”。已建立健全党员发展工作台账,相关档案已完善存档。
3.组织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要求及时在组织生活会上报告党支部年度工作情况,并长期坚持。同时,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全体党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确保组织生活会开出成效。
(九)针对巡察反馈“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逐一认领巡察反馈问题,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分党组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全盘接受、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分管领域问题,并紧紧结合班子和个人工作、思想实际,逐项对照检查,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扎实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二是扎实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重要工作内容,先后召开党组会4次、工作例会及全局职工会5次,安排部署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和专门机构负责,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抓细、抓实、抓长。
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强化思想认识,持续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重要指示精神和对四川工作、雅安发展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捍卫“两个确立”、提高“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上来,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全局各项工作。
(二)强化督促落实,持之以恒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突出问题导向,严格按照《中共雅安市天全生态环境局分党组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工作要求,落实 “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股室协同抓” 的责任机制,坚持方向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按时保质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对正在整改的,加强督促调度,闭环管理,确保按时完成各项整改措施;对已完成整改的,及时开展“回头看”督查,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确保整改成效。
(三)强化成果运用,持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效
坚持“当下改”和“长远立”相结合,全面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持续巩固问题整改成效。充分运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将其与业务工作、作风建设相结合,把整改要求转化为日常工作标准,持续规范权力运行,推动工作提质增效。同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加强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提升干部履职能力与责任意识,实现“整改一次、提升一批、规范一片”的效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35-7225976,联系地址:天全县文定街13号,邮政编码:625500,电子邮箱:223880583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