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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龙泉驿区:出台《巡察成果运用暂行办法》 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信息来源:天全县      发稿作者:超级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8日     查看175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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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驿区巡察干部走访十陵街道天兴社区,向居民了解情况(李姊倩  摄)

 

近日,成都市龙泉驿区出台《巡察成果运用暂行办法》,对巡察成果分类和处理、监督检查和效果评估、责任追究等方法步骤进行了提升固化,以进一步规范巡察成果运用,让巡察治本功能充分发挥。

2017年以来,十一届龙泉驿区委已开展五轮巡察工作,巡察了包括村级党组织在内的183个党组织,共发现问题460个,发现问题线索171条,立案33件34人。利剑深入,带出了问题和线索,找出了漏洞和不足,也提出了诸多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这些巡察成果应如何更规范、更有效地运用?通过不断实践探索,龙泉驿区巡察整改工作形成了区委统一领导,巡察机构组织实施,被巡察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及有关职能单位具体落实,党员干部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并通过围绕巡察成果运用的重点环节,形成巡察报告、巡察反馈、巡察移交、巡察整改、巡察督办等闭环链条。在制度探索和实践摸索的基础上,龙泉驿区不断总结提炼制度机制,把巡察成果运用相关环节提升固化,出台《巡察成果运用暂行办法》。

“《办法》的出台将有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为做好‘后半篇文章’提供制度遵循。”区委巡察办主任赖宏志介绍。

据了解,《办法》明确了区委、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区级分管领导、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机构、被巡察党组织在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中的责任,将具体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力求职责清晰、责任明确。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突出强调被巡察党组织在落实巡察整改中要开好“两个会”、坚持“两制度”、做好“两公开”,即:开好党组织专题会议和党组织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议,坚持巡察整改清单管理制度和巡察整改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做好向党内通报和向社会公开巡察整改情况等工作。

同时,《办法》还进一步提出,被巡察党组织在落实巡察整改情况定期报告制度中,要按规定时间将整改情况报告呈报纪检监察机关审核,同时抄送组织部门和巡察办协助审核,进一步夯实巡察整改责任。

问题、线索、意见、建议……这些都属于巡察成果,如何对这些巡察成果进行条理清晰的分类、处理,事关“后半篇文章”的书写质量和效率。对此,《办法》突出问题分类处置,对不同阶段、不同成果的运用,加以说明。

区委巡察办主任赖宏志表示,在接下来的巡察工作中,该区将以落实《巡察成果运用暂行办法》为抓手,在进一步提升巡察工作质效上下功夫,健全工作规则、规范工作程序,把依规依纪依法要求落实到巡察工作全过程,及时总结提炼有效解决巡察发现的普遍性、长期性、复杂性问题的方式方法,推动巡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作者:彭体  周跃华)

编辑人员: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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