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格县纪委监委在花山乡卫生院召开卫生系统警示教育大会(吉巴拉色 摄)
“感谢组织的从宽处理,由于自己法纪意识淡薄,才会出现这种情况,我愿意接受组织的处理……”收到处分决定书,普格县花山乡卫生院原院长阿力有吾悔恨地说。
近日,普格县纪委监委在花山乡卫生院召开卫生系统警示教育大会,花山乡纪委、洛乌沟片区8个乡镇卫生院负责人共计30余人参加会议。通报花山乡卫生院工作人员违规截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个人补贴、精准扶贫贫困户健康体检个人补贴案,以案示警。
据悉,2016年,花山乡卫生院在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精准扶贫健康体检项目过程中,时任卫生院院长阿力有吾、副院长史贤军利用职务便利,将项目交由卫生院职工夏章聪、熊梅二人分组负责,以一定比例截留项目实施人员个人工作补贴,期间共违规截留17万余元。同时,对职工补贴报销手续未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导致职工通过伪造花名册、虚列体检人数方式违规套取国家资金21万余元。2019年9月17日,阿力有吾被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史贤军被开除党籍、撤职处分,夏章聪受到党内警告、记过处分,熊梅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今天这个警示教育会让我很震撼,看着身边的同志发生这样的事,感觉自己就是案中人,教训很深刻,我一定会以案为鉴。”在场的各乡镇卫生院负责人纷纷表示。
“该案充分暴露了各级医疗机构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制度、财务报销审批制度等不健全、不完善的问题。下一步,我们要认真剖析典型案件,举一反三,从思想上找原因,从制度上查漏洞,有针对性地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改进工作作风,建立长效机制,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在警示教育大会上,县纪委常委毛俊玉对案例进行深刻剖析,告诫与会人员要以案为鉴,廉洁做人。
2019年以来,普格县纪委监委在案发地共开展“以案示警会”6次,受教育干部达300余人次,将“一张处分决定”变“一堂警示教育课”,以达到查处一案、震慑一线、教育一片的效果。(作者:吉巴拉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