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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天全县委巡察办      发稿作者:天全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4年9月29日     查看1753次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6日至12月8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2月4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高位对标县委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先后召开6次党组会研究部署整改巡察整改工作,2024年2月7日和2月27日,局党组书记、局长高晓明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通报反馈意见,研究整改措施,建立健全整改工作机制,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整改工作,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2024年4月26日,经报请县委同意,我局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邀请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巡察办有关负责同志到会指导。民主生活会上,局党组及班子成员紧紧围绕反馈问题,深入剖析查找原因,辣味十足开展批评,精准对标制定措施,进一步深化了思想认识,凝聚了整改合力,明确了整改方向。

(二)强化责任落实。制定《中共天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对巡察反馈问题逐一分解落实,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针对16个问题的38项内容,坚持对标对表,结合工作实际,细化87条整改措施,形成整改台账,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高晓明同志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带头认领9个问题,以上率下,带头整改、亲自督办,对整改工作牵头抓总;由局党组成员、机关党支部专职书记具体负责,各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各股室认领问题和依据职责落实整改工作,强化压力传导,压实工作责任,形成整改合力。

(三)强化监督检查。局党组书记、局长高晓明牵头对各班子成员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2次,听取各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整改工作情况报告2次。各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加强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和督促指导。办公室牵头对各股室、问题整改情况及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及时反馈检查问题,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及时开展提醒谈话。强化沟通衔接,及时向县巡察办报告巡察工作开展情况,对疑难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请示并争取支持,以督查机制促履职,确保问题全面逐一整改到位。

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针对“学习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全面、不深入”问题

1)政治意识不够强。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完善局党组工作规则,从2024年1月开始,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局党组会议的“第一议题”。二是强化理论学习,坚定政治方向。截至目前,通过党组会、理论中心组会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论述7次,科学合理确定学习排序,注重工作细节,力求学深悟透,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

2)打捆学习。

整改情况:一是系统科学安排学习,杜绝打捆学习。制定2024年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增加理论中心组学习次数,截至目前,共计组织中心组学习7次。系统合理分布必学内容,每次会议议题不超过6个。二是提升学习质效,提前做好理论中心组学习相关准备。会前,提前梳理好学习内容,每个班子成员认真开展自学,结合实际拟定发言讨论内容;会中,严格组织实施;会后,认真梳理记录,增强学习实效。

3)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习“规定动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对标具体要求,深化主题教育。通过2024年2月党组会、支委会、党员大会对党员大会部署慢半拍进行认真反思和自我批评,深刻汲取教训,增加学习频次,丰富学习形式和内容,截至目前,共举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7次、召开党员大会6次,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参加读书班学习1次,开展革命传统和政策教育3次,学习先进典型事迹2次,开展党员轮训3次,开展在线培训1次组织开展主题教育知识测试1次。通过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强化思想引领,锤炼忠诚品格,促进干事创业。二是组织学习研讨,巩固拓展成效。将“牢记嘱托 感恩奋进”专题列入主题教育中心组学习计划,并于2024年2月23日再次组织召开理论中心组会议认真学习研讨,进一步提升学习实效。

2.针对巡察反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指示精神不到位,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开展不扎实”问题

4)网格化城市管理满足于完成任务,工作重部署轻落实。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乡镇社区和相关部门意见,进一步优化了网格化工作布局,结合本年度市对县考核要求,年初,细化年度考核细则,将网格化城市管理工作纳入对乡镇和相关部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并按年度考核计划组织实施。二是发挥城镇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牵头部门作用,建立乡镇社区和部门联系机制,结合实际制定了开展“城管进社区”活动工作方案,健全城管进社区工作机制,开展城管进社区活动2次,召开联席会议4次,强化工作信息互通、衔接协同,积极推进网格化城市管理工作。

5)公共设施维护拖沓,破解维修难问题用力不足。

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指示精神,坚持每针每线对准问题,及时消除隐患,针对和川电影院公共厕所漏水严重的问题,已于2024年初衔接市政公司全面开展专业维修,并加强日常维护,消除屋顶漏水、积水漫延等安全隐患。二是建立健全环卫等城市基础设施日常检查维护制度并严格实施,及时汇报申请维修资金5万余元,对破损严重的7个公共厕所开展维修。高度关注“万民群众评作风”活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及抖音、快手等各类自媒体平台,多渠道、多角度收集群众关于城市管理与发展、日常生活工作需求等方面意见建议,进一步形成“发现问题-现场核实-分析研判-迅速处置”的工作闭环。2024年5月,在主动发现“抖音”平台有群众反映,滨河路一公厕因风貌改造影响冲水效率的问题后,督促指导市政公司于一周内迅速完成该公厕冲水设备改造,有效维护公用环卫设施,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解决群众诉求。

(6)智能化城市管理落实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将智能化城市管理工作纳入我局每月重点工作清单,2024年3月,市县一体化平台已正式运行,我局结合实际,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智能化城市管理专项培训1次,明确部门责任区分和协作机制,并根据市城管委对平台运行情况的每月工作进行周分析、月调度,向市城管执法局上报工作情况报告1篇,确保我县平台运行管理工作始终处于全市第一方阵。二是加强与市县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截至目前,与相关部门开展智能化城市管理沟通衔接共计4次,并已向县发改局、市政公司等单位递交智慧城管建设方案及相关需求材料。同时协助我县“智慧天全”建设方与市城管服务中心就市县城市管理工作数据共享一事顺利对接。智能化城市管理相关建设项目与“智慧天全”建设工作统筹结合、分步骤实施的方案已得到发改部门认可,其中“智慧路灯”试点建设工作已进入选址阶段,预计将于2024年10月启动施工,待建设完成后将纳入运管服平台进行统一监管。

   7)街道分类分级治理推行用力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已明确各类街区管理类别和管理标准,在控管示范街区广电南北路、便民示范街区徙榆路设立分类分级管理标识。二是突出重点,全面推进,进一步加强对严管街和特色街管理,结合实际,开展部门联合整治2次,着力打造控管街和便民街示范街区。

3.针对巡察反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牵头作用发挥不充分,协调、督促相关部门落实管理责任不够有力”问题

8)城市乱象治理力度不足。

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联勤联动机制,突出重点区域,制定校园周边环境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联合市场监管局、交警、教育等部门对重点区域开展集中整治2次,着力解决校园周边、和川大桥、大西康步行街等重点区域流动摊贩和占道经营等城市治理顽疾。二是坚持标本兼治,截至目前,办理群众投诉45起,常态长效提升市容环境秩序、提高市民满意度。三是建立共享单车一体化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对共享单车企业管理力度,截至目前,约谈提醒单车企业4次,开展联合巡逻,及时纠正乱停乱放,加强技术措施,防止未成年人骑行,消除安全隐患。

9)环卫工作开展有遗漏,行业安全生产抓得不牢。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环卫保洁精细化管理。坚持周检查、月考核,严格环卫项目履约管理和绩效考核,督促环卫公司全面及时清运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二是指导企业建立检查督导机制,规范商户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承诺书294份,每两周开展一次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情况的联合巡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提升市容环境。三是完善我县环卫行业安全生产检查机制,督促环卫企业完善安全工作制度,加强安全管理,严格安全作业。截至目前,开展环卫安全专项检查8次,约谈保洁公司2次,深入环卫企业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建立问题清单,落实整治措施,全面整改落实。

4.针对巡察反馈“履行行政执法职能有欠缺,执法不规范现象时有发生”问题

(10)执法队伍力量薄弱,执法力度不足,执法面窄。

整改情况: 一是充实执法力量,提升业务能力。截至目前,公开招录执法大队参公事业人员2名,落实执法改革任务,增加参公执法编制25人。组织执法人员积极参加省、市、县业务能力培训共计15次,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养和执法能力。二是加强学习研判,提升执法实效。通过党组会、干部职工会对执法事项的学习共计7次,开展分析研判 2次,截至目前,共计办理案件5件,罚款3500元,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38 份,拓展办案领域1个,强化分析研判,确保事实认定的客观性和法律适用的精准性。

11)执法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2年、2023年办理的案件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存在未完全缴清罚款结案的情况和个别企业逾期缴纳罚款未收取滞纳金的情况。二是规范执法流程。完善《天全县综合行政执法流程图》,依法规范开展执法工作。三是加强执法监督考核。严格开展案件审查和案卷评查,严把日常法制审核关、重大案件审查关、案卷制作质量关,强化对执法案件的全过程监督考核,加强执法办结案管理和后续执行情况跟踪,确保办结案情况落实到位。

(12)移送案件处置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办案程序。截至目前,组织执法人员加强行政处罚法和相关办案实用程序法律法规学习共计3次,坚持依法规范办理案件。二是把控时间节点。建立部门执法协作机制,确保案件线索核查、立案等程序规范,及时有效解决问题,顺利推进案件办理。

13)执法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严谨执法。进一步加强案件审核,做到严格细致,依法规范,避免出现错误,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二是严格执法文书措词。加强执法文书复查审核,确保措辞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5.针对巡察反馈“垃圾分类管理重视度不够,办法不多、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问题

14)工作谋划不足,垃圾分类机制建设不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增强垃圾分类工作重视度。建立完善天全县城市垃圾分类工作机制,将城市垃圾分类工作纳入2024年全局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制定了2024年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年度工作计划。二是2024年初,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对各部门落实城市管理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三是按照项目合同要求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完善考核细则,坚持周巡,月查和季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建立成效评估机制,2024年4月开展示范片区垃圾分类项目季度绩效考核,有序开展项目绩效考核和成效评估工作。

    15)垃圾分类示范区打造缓慢,基础工作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党建引领,扎实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打造。于2024年1月开展项目确认,实现沙坝社区全域示点。二是严格履约管理,加强联合宣传引导,示范项目招录6名垃圾分类工作人员,设置垃圾分类设施15套,强化桶边督导,实现沙坝社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我局将积极与市级对应科室报告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邀请市级部门专业人员到沙坝片区指导工作,同时通过完善制度、强化监管,深化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夯实沙坝社区垃圾分类工作基础,总结示范经验,稳步有序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县城区全域推进。

6.针对巡察反馈“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16)末位发言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2024年2月7日召开党组扩大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完善《中共天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工作规则》,细化党组书记末位发言相关规定,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党组会审议通过。二是严格执行党组书记“末位发言”制度,截至目前,党组领导三重一大事项时,均首先由分管领导汇报议题事项,班子成员依次发表意见,主要领导最后发表意见,确保决策科学民主。杜绝一把手首先发言定调现象发生。

17)大额资金使用未经党组讨论。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排查整治。已由分管的班子成员牵头组织大额资金使用情况回头看工作,建立排查台账,办公室严格项目采购程序,完善采购工作机制,严明要求,严格执行,严格审核。二是坚持党组讨论,2024年4月3日召开党组扩大会组织学习《“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实施办法》。截至目前,大额资金使用均严格落实集体决策制度。

18)规避党组议事规则。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党组议事规则,召开党组会议,组织党组班子成员及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议事决策相关规定,将其纳入局新修订《中共天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工作规则》。2024年3月14日,组织学习《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加强财经纪律教育。二是严格财经纪律,加强审核监督,杜绝通过减少单次支出金额规避党组会议讨论的现象。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7.针对巡察反馈“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有差距”问题

(19)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调整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工作重中之重,坚持融入业务工作,根据班子成员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2024年3月我局挂职副局长期满回归单位后,我局一周内调整局领导班子工作分工,压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二是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截至目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2次,及时发现问题、反馈问题,抓好整改提升。三是切实抓好述责述廉,相关班子成员已对未按规定开展述责述廉报告进行全面修改完善并报相关部门,全面准确汇报个人有关事项,进一步加强审核把关,问题反馈和督促整改。

20)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有差距。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年初,制定《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印发《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工作清单》,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3+N责任清单的落实,截至目前,共通过党组会等各类会议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要求、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9次。二是压实“一岗双责”,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季度研判,截至目前,已开展2次,班子成员和股室负责人每季度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党组书记针对班子成员履行责任制存在问题,强化纪律要求和督促提醒,班子成员坚持每季度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分管领域和分管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坚持抓早抓小,切实防患于未然。

8.针对巡察反馈“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乏力,监督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21)主动监督意识不强,列席党组会议少。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主动监督。切实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探头作用。截至目前,派驻纪检监察组突出党纪学习教育、干部人事选拔任用、项目采购等重点领域开展监督5次。二是加强工作衔接,增强局党组会列席频次。截至目前,派驻纪检监察组长共列席党组会议4次,参加党员大会宣讲纪律党课1次。

22)监督开展不深入,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开展派驻监督,突出重点人、重点事、重点环节,提升监督成效。二是加强线索处置。针对问题反馈线索,及时认真核查,依纪依法高效处置。截至目前,已处置问题线索2件,批评教育1人。

9.针对巡察反馈“项目管理有缺失”问题

23)一是工程项目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汲取教训,提高法纪意识。通过2月7日党组扩大会议,通报反馈问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强化风险防范。二是开展项目全面排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处置,坚决杜绝项目量身定做的虚假竞标。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已完善项目工作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单位项目工作。加强对招投标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提升项目工作质效。

24)项目验收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项目验收标准。局机关在项目验收工作中严格把关,明确项目具体内容和验收标准。逐一对照核查,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反馈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绝不通过。二是加强项目验收过程监管,强化沟通协调,遇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确保项目保质保量顺利验收。三是强化项目验收的审核监督,确保项目验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同时及时收集和充实项目档案,及时归档。

10.针对巡察反馈“资金、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25)资金使用管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财经制度建设。制定《天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财务管理制度》,完善资金管理使用相关规定。二是依法规范管理资金,加强财经纪律、制度和相关要求学习。截至目前,通过党组会议共学习研究5次,组织开展合同再次审查一次,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加强审核把关。

26)固定资产管理有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落实分管领导,责任股室和专人具体负责,依法规范管理固定资产。二是聘请专业审计公司开展固定资产清理,建立固定资产台账,确保账实相符合。

11.针对巡察反馈“‘文明劝导、服务群众’意识不强,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处置不够有力”问题

27)油烟整治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牢记为民服务宗旨,密切联系群众,主动担当作为,积极争取餐饮油烟监管事项,扎实为民办实事。二是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整治,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联合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城厢镇开展检查2次,检查商户10家,健全检查台账,对未安装餐饮油烟净化器和使用不规范的商家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 6份。三是开展餐饮油烟抽样检测,联系第3方检测机构,完成餐饮油烟抽检2家,商家主动申请检测1家,依法规范处理油烟投诉7起,防止油烟扰民。

28)文明劝导工作有缺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城市管理队伍建设,充实2名退伍安置军人和2名新进劳务派遣人员到城市管理一线工作,落实721工作法。坚持审慎包容,加强规范执法,积极发动群众参与,提高城市文明。二是积极开展文明劝导和群众服务,端正工作态度,改善工作方法,对一线工作人员加强规范文明执法教育和文明用语训练。

(29)人大政协提案办理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制定县城区空调外机规范设置专项整治方案,再次组织开展空调外机摸排巡查,全面准确摸清情况,健全台账,走访宣传60余家商户,发放宣传资料60余份。二是依法规范处置,提高工作成效。依据相关要求对部分商铺空调冷凝水管仍放置于室外路面予以治理。在整治过程中,排查问题15起,12起已整改,3起正在整改中。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12.针对巡察反馈“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30)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提前收集党建工作议题,从2024年2月起召开党建工作例会共计6次,每月认真梳理当月党建工作重点工作清单,强化党建引领,促进业务工作。二是加强党务公开,2024年2月23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天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务公开实施方案》《天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务公开目录》并严格实施,已及时开展党务公开6次。三是加强责任落实,制定2024年党建工作计划,细化班子成员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坚持每季度检查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共计2次。

(31)党员管理有落差。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发展党员。2024年2月20日召开支委会议,2月26日召开党员大会,通报相关事项,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对照要求,截至目前,规范发展入党积极分子1名,发展对象1名。二是加强党务培训,组织党务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集中培训共计3次,自主学习培训3次,进一步提升党务能力,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全程纪实办法,进一步压紧压实党务工作者工作责任,针对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表决,逐个讨论进行,规范会议记录。三是强化警示教育。2024年2月26日,印发《天全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局机关干部职工2019年以来3起违纪行为通报》,通过本月党员大会进行通报,并于2024年6月党纪学习教育党组警示教育会议和党员警示教育会上再次深入学习。本年召开警示教育专题会3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警示书籍2次,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强化警示震慑效应,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3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组织生活,加强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度落实,于2024年2月支委会和党员大会通报该问题,在今年召开的组织生活会中,把握重要环节,党员干部提前拟定好批评和自我批评发言材料并严格审核,会议中严格规范开展,切实做到红脸出汗,坚决防止批评走过场,不深入的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坚持抓实抓细,党支部书记率先垂范,强化督促检查,增强工作责任,严格规范做好组织生活会等会议记录。

13.针对巡察反馈“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不严格”问题。

33)执行干部选任程序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干部选任相关要求。2024年3月25日,通过党组会组织学习组织、人社部门《关于印发天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办法(试行)的通知》,全面准确把握政策。二是依法规范实施本局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积极与组织和人社部门沟通协调,结合我局实际,审议通过《天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选拔任用天全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中层干部的工作方案》,报县委编办审核和人社部门审批同意后,依法规范实施动议、考察、讨论决定、任职、报人社部门备案程序,选拔任用中层干部8名。

(四)聚焦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14.针对巡察反馈“落实巡察、专项检查反馈整改不到位”问题

34)巡察反馈整改重视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针对2024年2月4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严格按照会后有关工作安排要求,把握时间节点,及时公开情况,2024年2月7日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巡察情况反馈会议有关领导讲话精神,通报反馈意见,研究整改措施,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2024年3月1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审议制定《中共天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建立巡察整改台账,建立问题、任务、责任清单。2024年4月26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剖析原因,明确措施,全面扎实整改,及时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并向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二是认真履职尽责,针对2017年巡察反馈“权力运行监管不到位”问题,认真分析研究,通过规范选拔任用,完善相关工作机构和人员配置,针对个别镇环境卫生整治、非机动车停放秩序、垃圾收运等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问题,截至目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派出工作人员10余人次,开展环境督导、协助4次;印发《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城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天全县实施城镇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等文件,强化《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宣传,并指导各乡镇按文件要求做好工作落实,强化重大活动保障,提升一步提升城乡环境面貌。

(35)垃圾场管理有疏漏。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各级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截至目前,通过党组会、干部职工会组织学习各级通知精神和督查反馈案例通报精神共计7次。举一反三,认真开展回头看,切实抓好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目前,涉及我局反馈问题已全面整改。组织召开城市建筑垃圾清运运处置排查整治工作专题协商会、工作联席会等会议3次,制定并印发《天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做好城市建筑垃圾清运处置情况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联合乡镇开展建筑垃圾专项巡查,发现建筑垃圾乱堆乱放10处,目前已移交相关单位处置;立案查处乱倒建筑垃圾案件1起。二是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场安全环保管理。强化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安全措施和制度执行,加大设施维护力度,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每2小时开展一次巡查制度,健全巡查台账,摸清安全隐患,全面精准处置,防止因相关事故影响垃圾场正常运行。针对垃圾场危险废物贮存间识别标志,已按照国家最新发布的标志设置技术规范及时更新,同时,相关人员加强环保新要求学习,确保全面准确落实各项要求。

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持续深化政治理论学习。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雅安发展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全会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工作安排,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加强班子队伍建设,转变党员干部作风,促进天全县综合执法事业高质量发展,以实际工作成效检验学习贯彻成果。               (二)持续深化整改落实。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持续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地落实。对已经完成整改并需要长期坚持的,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以制度建设堵住管理漏洞,确保已发现的问题不再发生或少发生,新出现问题能有效解决,不断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对暂未整改完成的,建立工作台账,落实工作责任,倒排工期,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推动问题尽快完成整改。

(三)持续推动整改成果转化。紧紧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天全总任务,主动对标建设“川藏铁路第一城桥头堡、绿色发展示范市先行区”总定位,紧扣“一城一地引领、一核三区共兴、中心城镇带动、全域协同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战略布局,落实“123”具体工作抓手,强化学习提升,持续争先创优,构建城市管理新格局的突破、深化执法与服务融合的突破。班子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重点工作进一步提升、部门作风形象进一步提升,为在新征程上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天全新篇章贡献综合行政执法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35-7220580,联系地址:天全县城厢镇环城路99号,邮政编码:625500,电子邮箱:150806318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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