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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全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天全县委巡察办      发稿作者:天全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6年6月2日     查看13次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和县委巡察工作安排,2025829日至2025928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天全县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了联动巡察,2025128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统一思想,压实责任院党组坚持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第一时间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传达巡察反馈意见,统一思想认识,强化坚决整改的意识。迅速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的县委第三巡察组联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形成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具体抓、各部门具体落实、全院协同推进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是细化方案,夯实整改。严格对照巡察反馈问题,逐条逐项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思想根源、制度短板、工作漏洞,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台账,对每个问题均明确整改目标、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和整改措施,实行“一问题措施、一任务一责任人

三是压实责任,推动履职。院党组书记带头抓部署带头认领重点难点问题,扎实督导整改工作;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分管领域的整改任务,定期深入责任部门研究解决整改中的具体问题,层层传导整改压力;各部门负责人切实扛起本部门整改责任,组织干警逐条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思想政治建设抓得不紧的问题

1.政治学习有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强化学习时效和成果转化,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批示精神。会议议题和学习资料提前送参会人员掌握,确保参会人员有充足时间进行预思考。二是严格规范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议题设置,制定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按照“一个主题一聚焦”,规范设置学习议题。三是严格落实集中学习研讨制度,每次中心组学习均明确研讨主题,指定重点发言人,要求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司法实践、思想实际开展深度交流研讨。

(二)关于践行新时代司法理念不到位”的问题。

2.案件办理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用好司法“工具箱”,积极运用法答网、案例库、类案检索等平台,建立健全关联案件强制检索机制,切实提升案件质量。二是规范运行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强化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专业法官会议咨询功能和审委会研究把关作用,做好法律适用问题总结提炼、统一裁判尺度等工作。三是强化“关键少数”责任,以院庭长阅核、“四类案件”监管为抓手,杜绝“形式严、实质松”,把审判管理职责融入案件办理中,把牢审判质量关口。

3.执前督促开展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推动矛盾纠纷执前实质性化解工作要求,树立立审执一体化观念,加强诉讼辅导、财产保全工作力度,强化执行风险提示,将执源治理贯穿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二是充分运用执前督促智慧平台,强化执行督促力度,降低权益兑现周期和成本。设置执前督促工作岗位,安排专人负责执行前督促,并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分门分类督促,及时调整督促策略,提高督促成功率。

(三)关于破解‘执行难’问题用心用力不足”的问题。

4.拒执行为打击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拒执犯罪相关法律知识及证据收集等业务能力的培训,积极与公安、检察机关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明确拒执犯罪案件的立案标准、证据要求、移送程序等法律问题,提高拒执犯罪线索移送成功率。严格规范执行行为,避免出现执行瑕疵,在执行办案中,穷尽执行措施,不断加大执行力度,针对被执行人抗拒执行,转移财产等行为,及时固定证据,涉嫌拒执犯罪的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

5.执行力度减弱。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质效管理。明确各个执行环节的办理时限和工作要求,提升执行完毕率、执行到位率,降低平均结案用时;进行动态监管,定期调取执行质效数据,精准定位问题。二是强化协同与创新机制。对外实质化运行执行联席会议制度,与公安、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开展常态化联动;对内深化“立审执”协调,清理积案。三是做好案件管理与集约化执行。集中清理长期未结案件和“终本”案件,区分案件类型精准施策;常态化开展涉民生、涉小微企业等专项执行行动,提升针对性。四是强化执行队伍建设。深化思想政治与廉政建设,杜绝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定期组织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优秀执行案例,提升执行业务能力。

6.执行案款发放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案款发放,统一管理指挥,严格控制案款收付节点,对发放不及时情况进行及时提醒与合理调度,持续压缩案款发放平均用时。二是设立案款管理专员,加大督导提醒力度,加快案款发放进度三是建立常态化监督管理机制,严肃追责问责,切实发挥以案促改促治作用。

7.应收未收诉讼费金额较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诉讼费应收未收明细台账,全面梳理应收金额、未收原因等,实行销号管理,确保台账数据实时更新。二是明晰责任,在裁判文书中明确当事人诉讼费交纳责任,裁判文书生效后,及时核实诉讼费交纳情况,未交纳的及时催交,经催交仍未交纳的,及时追缴;加强对涉诉讼费执行案件的强制措施运用,及时追缴应收诉讼费。三是将诉讼费用管理纳入审判管理工作,对诉讼费应收未收工作情况进行汇总通报,督促形成合力。 

(四)关于司法责任扛得不牢的问题

8.表率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办案标准和职责,立足全院案件总量、类型结构及院领导岗位职责,落实“量化+质化”双重考核指标体系,严格执行院领导年度办案数量的具体比例及案件类型,确保院领导办案的针对性和示范性。二是建立健全监督跟踪机制,实时掌握院领导办案数量及类型,将院领导办案情况纳入通报范围进行定期通报。三是完善院领导办案工作机制,保障院领导办案时间和辅助人员配置,发挥院领导办理“四类案件”的率带作用。四是严格落实绩效考核机制,将院领导办案任务完成情况等纳入法官年度绩效考核。

9.案件评查工作不认真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评查工作学习培训,关于案件评查的相关要求再学习、再培训。二是实质化开展案件评查,对改判、发回重审等案件进行重点评查,实施全案卷宗和裁判文书的双体检,汇总问题清单并定期通报,防止共性问题复发三是定期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质量检查和复盘,对评查案件档案材料进行检查,对评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复盘,及时通报并纠正评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0.内部督察教育软弱

整改情况:一是对发改、发回重审等案件设立管理台账,及时要求承办法官完成自查,定期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形成详实的评查报告。二是建立检察建议书、纠正违法通知书工作台账,在收到材料后及时转办相关部门核查回复,及时在台账中更新办理情况进展。同时建立常态化报送机制,每月报送年度检察建议及纠正违法通知书接收情况。三是合评估问题情况,按程序启动审判责任追究。

(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打折扣的问题

11.组织领导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内容,结合审判业务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二是制定“雅法安商—法小天·全为你来”法治护航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明确活动的开展时限、任务分工、牵头部门和工作要求等,并按实施方案有序推进。三是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联系点”审判团队联系工作机制,定点对接开展上门问需、法治体检、座谈交流、专题讲座等

(六)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2.保障企业权益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台账管理机制。建立应退未退诉讼费案件台账,实行一案一登记,明确案件主体、金额、未退原因,实行销号管理,确保台账数据实时更新。二是完善流程衔接。加强沟通衔接,在裁判文书后明确诉讼费承担主体,裁判文书生效后,及时通知当事人履行手续,做好诉讼费退费工作。

13.班子成员担当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理论武装。立足岗位工作实际,着力发挥党组理论中心组示范领学作用,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作风建设重要论述和最新指示批示、重要讲话精神。二是压实担当责任。立足法院实际谋划全局、思考工作,分管领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监督管理,党组书记、院领导每季度分层分类开展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三是严肃开展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开好民主生活会,全面收集汇总批评意见,落实整改措施,坚决整改,提振班子成员担当进取精神。

14.党组会召开不严肃

整改情况: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修订《天全县人民法院党组运行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党组工作。

15.落实党组议事规则不到位

整改情况:修订《天全县人民法院党组工作运行规则》,明确将大额资金使用、年度预算编制和决算申报等事项纳入议事范围。

16.接受纪律监督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派员列席会议。二是明确派驻纪检监察组调取资料专人对接、全程跟踪。

(七)关于“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7.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工作责任,按照要求每半年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召开党组会专题听取班子成员汇报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二是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印发《天全县人民法院岗位廉政风险排查的通知》,聚焦审判权、执行权、人事权、财务权运行的关键岗位和环节,动态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三是强化日常监督,组织学习《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树立规范使用公车的意识,经常性开展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例等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发现问题及时追责问责并以案示警,防患于未然。

18.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责任链条,调整完善党组班子成员职责分工,明确每位班子具体责任。二是明确要求班子成员认真认领分管工作问题,加强检查核查。三是党组书记定期与班子成员开展谈话,班子成员定期与分管部门负责人谈话,对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

19.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缺位。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监督责任。对照派驻纪检组职责定位,扎实开展政治监督、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重点对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进行监督,避免监督“虚化”、“泛化”。二是完善监督机制。通过列席会议+日常检查的监督模式,紧盯“三重一大”决策、关键岗位权力运行等重点环节,变“被动等待”为“主动出击”。三是强化自身建设。加强对司法部门工作模式、业务特点和廉政风险点的学习研究,找准重要岗位、重点环节,深入思考如何实现更精准、更科学、更有效的监督,充分发挥好派驻纪检组的前哨和探头作用。

(八)关于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力度不够”的问题

20.会风会纪问题屡改屡犯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会议请销假、考勤管理规定及会风会纪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会议请销假审批人员和流程,落实会议签到制度,非因特殊情况或办案需要不得请假。二是明确会议组织、承办、牵头部门和人员责任,严格对照会议标准和要求组织会议,并加强会场纪律巡查,切实严肃会风会纪。三是常态化开展会风会纪督查检查,加强通报,对违反会风会纪的人员开展批评教育,屡教不改或情形严重的依规依纪问责。

21.司法作风不严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庭审规范、诉讼服务窗口规范化制度的学习,提升干警规范化意识。加强对通报问题的学习,举一反三,防止同类问题反复发生。二是常态化开展司法作风督察,定期组织廉政督察员开展监督工作,组织法官及审判辅助人员开展交叉检查,及时纠正庭审不规范、诉讼服务不规范问题。三是对反映出的突出问题适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严重问题及时追责问责,以案示警,防微杜渐。

(九)关于为民服务宗旨树得不牢”的问题。

22.执行司法救助规定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责任并落实到岗、到人。组织司法救助委员会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系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等相关规定,细研重点条文,掌握救助标准,确保识别精准合法,避免出现错漏。二是优化审查流程,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将不予救助的决定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压缩审理时限,审批通过后及时完成救助款项发放,切实提升办案效率和质量。

23.保障当事人权益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制度,规范执行案款的收取、发放和管理流程,设立专门执行案款账户,实现执行案款专款专用、专户管理,确保案款账目清晰、发放及时。二是严格落实执行案款审批流程,防止案款发放出现审批不严、监管不力的情况。加强案款发放各流程的监督,发现长期未付,即将超期的案款,及时提醒承办人,杜绝案款超期不发放的情况出现。三是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拖延发放案款、审批不到位等行为的责任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24.信访化解能力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重访案件建立台账,实行一人一册,实时跟踪办理。二是规范办案释法说理。贯穿立、审、执各环节释法明理,强化裁判说理,实质化开展判后答疑,主动向当事人充分释明法律依据、裁判逻辑,主动答疑解惑,避免因理解偏差引发信访。三规范接访流程。实行“一站式”接访,专人登记、分类分流、限时交办。完善本院涉法涉诉信访接待工作流程,建立工作台账,对来信、来访情况、案件办理情况、回复情况进行登记,并督促相关部门办理,确保信访事项件件有登记、事事有回音。四是落实院领导接访制度,明确领导牵头化解、跟踪督办责任,进一步提升信访化解力度。健全联动化解机制,依托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联动公安、检察、司法行政及有关职能部门、当事人属地乡镇(社区)等部门开展信访化解工作,落实“三到位一处理”,推动信访法治化工作有序开展。

25.诉讼费未及时退还。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退款时限与流程标准。严格依据诉讼费的相关规定,对于符合退费的案件及时指导和监督退费。二是做实立案前端信息收集工作。在立案阶段,引导当事人签订《银行账户确认书》,解决因当事人信息不全、账户错误等导致退费受阻问题,确保裁判生效后能及时退费。三是建立诉讼费台账,梳理已生效案件诉讼费退缴情况,对应当退费的案件及时启动诉讼费退还流程,确保应退尽退。

(十)关于“财务资产项目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26.资产管理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资产动态管理台账,明确专人负责资产管理,厘清管理责任。二是进一步强化物资申领等审批,在企业微信开设“物品申领”和“物品维修申请”专项审批,资产采购严格落实资产配置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评估的闭环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杜绝超标准配置资产的问题再次发生。

27.执行项目程序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相关制度,加强项目建设知识学习。二是完善内控制度,修订《天全县人民法院采购项目管理办法》等内控制度,严格项目采购程序。

(十一)关于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存在不足”的问题。

28.党建基础工作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定期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安排党建工作,规范党支部设置和换届工作,配齐配强支部副书记和支委成员,积极组织党务工作者参加党务知识培训,加强对发展党员流程的学习,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发展党员。二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扎实开展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广泛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查找不足,积极整改。

29.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岗位专业需求、学历层次等科学规划年度招录方案,有计划地从基层一线、艰苦岗位选拔表现突出的优秀年轻干部。二是加大与其他机关之间的干部交流力度,推动干部交流任职,盘活政法编制,补充青年法官助理。三是综合分析人员岗位适配度,启动中层干部任免工作,建立中层干部后备人才库,补充青年党员干警担任支部副书记,针对性地进行培养和锻炼。四是规范平时考核结果运用,建立平时考核年度台账,强化注重平时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结果深度结合。

(十二)关于落实巡察整改不”的问题

30.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举一反三,对照问题清单,分类收集材料,安排专人进行管理,每年年终及时补充更新档案。常态化开展档案自查,确保档案完整性。

31.巡察整改监督虚化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监督责任。重点聚焦被监督单位巡察整改方案中涉及的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等核心内容,将整改监督与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结合,杜绝“走过场”的监督倾向。二是全程监督整改。主动了解被监督单位整改方案,防止“纸上整改”;采取查阅资料、列席会议等方式,不定期跟踪整改进度,对整改滞后、措施不力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

32.整改工作不彻底

整改情况:结合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存在边改边犯、持续整改不到位、整改不及时的问题,举一反三,制定完善了本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严格逗硬措施,严肃纪律,确保本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我院党组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扎实巩固整改思想共识,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持续抓好整改落实,把巡察整改与法院主责主业深度融合,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司法问题,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35-7227119,联系地址:四川省天全县城厢镇安居北路113号。邮政编码:625500,电子邮箱:57086214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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