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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全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天全县委巡察办      发稿作者:天全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6年6月2日     查看10次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和县委巡察工作安排2025829日至2025928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天全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联动巡察。2025128日,县委第二巡察组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院党组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收到反馈意见后,20251210日立即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深入学习领会巡察意见和县委要求,制定详细整改方案,成立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的整改领导小组,形成了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带头认领问题,各部门协同作战,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以坚决的态度、严格的标准、有力措施推进整改落实。

(二)细化方案,压实责任。对标对表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院党组认真研究制定了《中共天全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

(三)强化督导,闭环管理。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存在问题的“症结”,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对整改任务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项、核实一项、销号一项,以“钉钉子”精神确保整改到位、取得实效。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既着力解决具体问题,又注重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截至目前,巡察整改反馈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其中需长期坚持的问题已建立常态化机制,并建立完善相关制度。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刑事案件审判纠违与抗诉标准把握不准。

整改情况:一是围绕审判活动监督相关内容,组织部门学习研讨,开展交叉审查75次,提升审判监督工作开展规范性。二是将审判程序合法性作为重点审查内容,发现线索及时向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汇报,通过检察官联席会20余次对案件办理过程出现的疑难复杂问题进行集中研判,有效提升审判监督质效。三是加强理论学习,严格区分纠违与抗诉的适用条件和情形,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2.民事检察监督面不广、监督不深。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公众知晓度,已设计并制作民事支持起诉宣传资料2000份,通过法院、人社局及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发放,扩大民事检察职能社会认知。二是拓展案件类型,实现案件类型突破。三是深化执行监督,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比对法院终本执行案件数据及人社局参保数据,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4条,均已立案监督,推动解“执行难”深层次问题。四是强化深层次监督,充分运用民事调查核实权,深挖违法线索,成功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2,提升民事检察监督刚性。

3.涉案财物的保管、移送、处置等执行情况监督不深。

整改情况:一是对涉案财物保管场所开展检察监督。二是对以保证金方式办理取保候审的人员,对其财产刑执行案件进行再次梳理。经核查,未完成处置的问题现以全部依法完成处置。

4.监督工作开展滞后。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发现监督滞后的问题,举一反三深挖滞后监督根源。二是建章立制,制定《天全县人民检察院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机制》,定期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并且组织干警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开展集中学习教育2次,以提升业务能力,明晰检察监督流程。三是对司法局接收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活动(包括核对法律文书、核实身份、办理接受登记等)进行专项检察。巡察反馈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5.协作监管机制执行不畅,日常监管缺位,脱管现象频出。

整改情况:一是20251218日与司法局召开社会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并就监督重点进行交流,会签了《天全县人民检察院与天全县司法局关于建立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的意见》,从制度上固化协作流程。二是深化专项检察监督。对上一年度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核对,在册人员为214人,需谈话人员为43人,1223-31日,对43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谈话,均形成完整笔录。三是强化日常监督。20251223-202619日,对辖区内10个乡镇司法所开展了全覆盖的日常监督检察,对重点矫正对象的档案管理、请销假制度落实等监管措施进行直接核查,有效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监管力度,推动解决监管缺位和脱管现象。

6.部分案件办理缓慢。

整改情况:针对部分案件办理缓慢现象,多次组织警检两家办案人员围绕经济犯罪取证困难、案情复杂的特点进行学习研讨,提高办案侦查能力和协作监督能力。通过实行“双清单”预警督办,每周筛查临期及长期未结案件,生成清单并定向提醒承办人、部门负责人,跟进督导办理进程。集中整改期内,已制发清1次,在强化办案流程监控的同时,实现办案质效稳步增强。

7.存在“重办案、轻数据”现象,案卡错填、漏填现象频发。

整改情况:一是指定部门专人负责,通过智能+人工系统等方式对案卡进行检查,确保案卡填录质量。二是针对所检查出的问题,制发问题清单。三是对上级院提醒的案卡填录问题,对我院涉及的问题,进行全面复核,均整改完毕。

8.党组议事规则执行有落差。

整改情况:严格区分并执行党组会议与党组扩大会议制度,自反馈以来,召开6次党组会议均已严格依照《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召开,党组议事决策的规范化、民主化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9.检察委员会运行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分别于20251229日、202614日,2次组织全院干警及检委会委员详细学习了《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内容,增强了各部门审签报备意识。二是严格执行审签制度,要求各部门上会议题须在3日前提交检委会办公室审议,目前召开的3次检委会均于会议召开前3天向检委会办公室履行审签报备手续。

10.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重视。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定期向院党组报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工作机制》,将党风廉政建设与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在2026年年初党组会议上已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安排。二是院党组已听取3名班子成员关于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汇报,党组书记已组织开展专题廉政谈话1次,检务督察部门启动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排查评估工作1次,推动监督措施融入办案全过程。目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得到进一步压实,相关工作已实现常态化、规范化。

11.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有缺失。

整改情况:按照《天全县人民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量化任务清单》,班子成员均2026年初听取所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1次,对部门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1次,进一步压实“一岗双责”。

12.全面从严治检存在薄弱环节。内部监督机制不完善,建立的案件评查、流程监控、数据分析等多重监督机制各自运行,未能通过数据整合直接发现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案管部门、业务部门、政治部、检务督察部干警学习最高检《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规定(试行)》及省检察院关于《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内容,提升案件质量评查质效。

13.派驻纪检监察组作用发挥不充分,履行监督职能有缺失。未深入对县检察院工作模式、业务特点、廉政风险点进行研究,对实现更精准、更科学、更有效监督思考不多,未主动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对照派驻监督职责定位,通过列席重要会议、查阅资料、谈心谈话等方式,强化了对院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并围绕重点业务环节开展了专项监督,监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明显增强。二是建立了《“列席会议+日常检查”主动监督机制》,固定列席党组会、检委会等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并加强对关键岗位权力运行过程的常态化监督检查、实现了监督关口前移。三是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组织专题学习、开展业务研讨等方式,主动深入研究检察业务特点、工作流程及廉政风险点,精准把握监督重点,“探头”和“前哨”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14.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天全县人民检察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完善资产处置相关流程。二是严格落实资产处置程序,完善资产台账,实现动态化、规范化管理。

15.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6年初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审议并通过了《天全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对全年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作了明确部署,确保了党建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二是已由政治部牵头完成了《党务公开目录》的编制和审核工作,并在机关内部醒目位置设置了实体党务公开栏,党务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16.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程序,在今年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前,班子成员均紧扣专题民主生活会主题,坚持开诚布公、推心置腹,既谈自身缺点又谈对方问题,既谈客观表现又谈主观原因。截至目前,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部门负责人、党员代表开展谈心谈话,谈话人数共15人次,切实做到把问题谈透、思想谈通、方向谈明,达到沟通思想、增进团结、共同提高的目的。二是刚性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确保应报尽报、规范完整。三是加强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的指导和监督检查,收到巡察意见反馈后,已召开支部党员大会2次、支委会3次、讲党课1次,并由专人详实记录,确保会议全过程真实、规范。

17.中层干部选任程序缺失。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天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办法的通知》规定,明确由政治部专人负责对接与材料报送,建立“一事一报、全程留痕”工作机制,推动干部选任工作实现程序化、规范化、痕迹化管理。

18.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已严格按要求成立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治部,同步建立问题整改清单,逐一明确责任领导、整改部门和整改时限,党组已召开专题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巡察整改方案和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形成了完整的整改工作闭环。二是严格落实逐级审核制度,修订完善《天全县人民检察院出差管理办法》,有效提升公务出差管理规范性。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强化政治担当,压实整改责任。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举措,始终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政治担当,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务实过硬的措施抓好整改,切实将整改成效转化为务实管用的工作思路谋划和具体政策措施,推动各项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二)坚持举一反三,深化标本兼治。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持续完善制度机制,织密制度笼子,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将整改实践中有效做法转化为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切实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

(三)加强督察问效,确保整改质效。始终保持严的基调不动摇,强化检务督察和日常监督,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和干部评价的重要内容,确保问题整改迅速落地见效。坚持不懈纠“四风”树新风,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加强对“关键少数”、重点岗位及检察权运行监督,不断完善“三不腐”机制,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四)注重成果转化,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把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与推动天全检察现代化紧密结合,将整改成效转为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服务保障天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动天全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35-7222426,联系地址:天全县城厢镇广电北路63号天全县人民检察院,邮政编码:625599电子邮箱:343723950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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